代发“长春联络线混凝土外加剂桥用锚具及哈大铁路客运专
2008-08-07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招标编号:STJW2008-25
为确保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本项目所含的长春联络线工程所需混凝土用外加剂、桥用锚具,以及哈大正线钢箱叠拱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哈大铁路客运专线纵贯东北三省,途经3个省会城市(哈尔滨、长春、沈阳)、1个计划单列市(大连)和6个地级市(营口、鞍山、辽阳、铁岭、四平、松原)。线路正线全长903.939公里,其中辽宁省553.103公里,吉林省269.685公里,黑龙江省81.151公里。
长春联络线是本项目工程的一部分,已于2008年6月1日正式开工建设,它连接哈大客运正线上的长春西站与既有长春站,总投资9.12亿。
二、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基金和银行贷款。
三、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5.《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99号);
7、《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8、《关于哈大铁路客运专线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设函[2007]1143号);
9、铁道部招标办二○○八年七月三十日《关于哈大铁路客运专线甲供物资钢梁(钢箱叠拱)招标计划的请示》批复意见的电话通知(编号:2008-312);
10、《关于同意哈大铁路客运专线长春联络线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08]69号);
11、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新开河特大桥1-138m钢箱叠拱施工图。
四、招标方式
在沈阳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物资招标范围、供货范围及分包清单见附件
六、招标日程安排
6.1 招标公告公布时间
2008年8月8日—8月14日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
6.2 发售《招标文件》
6.2.1《招标文件》售价
附件下载:物资招标范围、供货范围及分包清单
包件08HDW5-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元;
包件08HDW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元;
包件08HDW5-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元。
6.2.2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的交易卡(无上述交易卡的可到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填写投标申请表(交易表2原件,一式二份,交易中心1份,申请单位1份);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确认符合招标要求。
6.2.3发售时间:2008年8月15日—8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
6.2.4发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华利大厦21层,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设备部。
6.3 答疑时间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在开标前16日以传真方式向招标人提报,招标人在开标前15日传真予以答复。
6.4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务必于2008年9月9日8:30—10:00时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37号)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按弃标处理。
6.5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于2008年9月9日10:00时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开标。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
七、对投标人基本要求
(一)外加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的并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具有为铁路客运专线工程项目供应聚羧酸系外加剂3个及以上的生产、供货业绩;
3、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5、聚羧酸系产品必须是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并且投标人是经铁道部公布的经检验合格的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产品的生产企业(不适用于《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规定的冻融破坏环境条件的混凝土的除外);
6、不接受代理公司投标。
(二)锚具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生产企业必须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获得“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具有铁道部质检中心出具的近三年质量检验报告一份;
3、锚具年产量在200万孔以上,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锚具投标人具有3年及以上良好的销售业绩,在近3年铁路项目中有过三个及以上(客运专线项目一个及以上)供应业绩;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5、不接受代理公司和联合体投标。
(三)钢箱叠拱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钢梁制造厂,钢梁年产量不低于30000吨;
2、投标人具有铁路客运专线钢梁生产经验和供货业绩,5年内至少生产过1座以上跨度大于80米的钢箱拱桥或铁路钢梁;
3、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拥有省部级以上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6、不接受代理公司及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
邮 编:110002
联 系 人:刘 均
电 话:024-22857517/024-22857516
传 真:024-22857517
电子邮箱:liujun19670121@sina.com
开 户 名: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13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