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昌九城际铁路通信、信号、牵引供电及电力供电系统集
2008-09-02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新建昌九城际铁路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江西省批准建设。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建昌九城际铁路(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人,现决定对本项目的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电力供电系统集成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并就有关问题和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1 招标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 国家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1.3 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1.4 铁道部第8号令《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1.5 铁道部铁建设〔1999〕142号《关于印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1.6 铁道部办建设发〔2006〕55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质量信誉评价办法〉的通知》;
1.7 铁道部铁办〔2007〕35号《关于建立铁路建设项目激励约束考核机制的指导意见》;
1.8 铁道部铁建设函〔2006〕180号《关于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标段划分的指导意见》;
1.9 铁道部铁建设〔2006〕221号《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办法〉的通知》;
1.10 铁道部铁建设〔2007〕16号《关于印发〈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系统集成管理办法〉的通知》
1.11 铁道部铁建设〔2006〕83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1.12 铁道部铁建设函〔2007〕495号《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1.13 铁道部铁建设函〔2007〕723号《关于客运专线系统集成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1.14 铁道部铁鉴函〔2007〕45号《关于新建九江至南昌城际铁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1.15 铁道部系统集成办公室《新建昌九城际铁路通信、信号、牵引供电及电力供电系统集成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审查意见》;
1.16 铁道部铁建设函〔2008〕982号《关于新建昌九城际铁路四电系统集成施工总承包招标计划的批复》;
1.17 国家、铁道部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基本建设计划;
2.2 本项目由铁道部和江西省共同出资。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及银行贷款等。
3.工程概况
本线设计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客运专级。
(2)正线数目:双线。
(3)限制坡度:12‰。
(4)速度目标值:200km/h。
(5)最小曲线半径:3500m,引入枢纽地区可适当降低。
(6)牵引种类:电力。
(7)机车类型:SS9,电力动车组。
(8)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
(9)闭塞方式:列车运行控制。
4.招标方式:
通信、信号、牵引供电及电力供电系统集成施工总承包的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5.本次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的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范围如下:
1. 昌九城际庐山(含)(DK17+326.8)至京九南昌北(不含)(DK113+975),线路正线长度约96.648km,沿线设有庐山、2338线路所、德安、共青城、永修、乐化东等6个城际站(所)。
2. 庐山西南联络线,下行线L1DK0+000~L1DK4+355.15,线路正线长度约4.355km;上行线L2DK0+000~L2DK4+258.51,线路正线长度约4.258km;
3. 京九乐化(含)(K1422+200)至京九南昌站(K1444+600),线路正线长度约22.4km,沿线设有乐化、南昌北、南昌西、南昌等4个既有车站。
上述范围内的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电力供电工程的施工(包括建筑和安装工程),物资设备的采购以及系统集成、联调联试及模拟试运行等工作。
不纳入本四电系统集成施工总承包范围的站后工程:⑴昌九城际庐山、德安、共青城、永修、乐化东站、京九南昌站东站房的各信息系统;⑵昌九城际庐山(含)至京九南昌北(不含)、京九乐化(含)至京九南昌(含)的房建、给排水、暖通工程,⑶南昌动车组运用检修设施。
6.合格的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有近五年铁路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电力供电工程施工经验和营业线施工经验;
(4)应获得具有成熟、可靠、先进的200km/h及以上铁路通信、信号、牵引供电及电力供电等关键系统供货经验的设备供应商的设备供货和技术支持;
(5)独立投标人及联合体牵头单位均应须为集团公司,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承担通信、信号、牵引供电和电力供电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应具有相应的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6)联合体应明确主办方,并提供联合体成员的框架合作协议(包含明确的责任分工)。
(7)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有意愿的投标人请于2008年9月7日17:00时前,将参加投标申请表(部交表5)电传给招标人。
7.2.标前会
时间:2008年9月8日上午10:30时; 地点: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122号(广运饭店),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7.3.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08年9月8日至2008年9月12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7.4.招标文件的发售地点: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122号(广运饭店),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7.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80万元人民币。以上款项均电汇到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7.6.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交易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购买人身份证、招标文件购买费汇款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以及投标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表格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7.7.招标人开户银行和帐号:
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南昌市建设银行铁路支行
帐号:36001050300059000168
联系人:蔡剑凡电话:0791-7088031
8.招标答疑及安全考试
8.1. 有意愿的投标人请于2008年9月12日17:00时前,将询疑书电传至招标人,并将询疑书电子文档发至招标人互联网邮箱,招标人将于2008年9月14日18:00时前将答疑书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上网公布,并电传至有意愿的各投标人。
8.2. 2008年9月24日9:00-11:00时,在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项目经理营业线安全考试。
9.资格审查、现场考察
(1)本次招标采取投标人资格后审方式。
(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
10.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在2008年10月10日13:30~15:00时密封递交至铁道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在此时间以外递交的投标文件。
11.开标
开标时间:2008年10月10日15:00时;
开标地点: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出具法人授权书原件)持有效证件在开标会之前签到。
如果是联合体投标,主办方还需要有联合体其它成员的授权书。
12.其他
本公告中时间为北京时间。如以上时间有变化,招标人将及时发布变更公告。
招标人名称:
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站前路96号天集大厦四层
邮政编码:330002
联 系 人:张小江、朱雪林
电 话:0791-7088066(市电)、018-88050(路电)
传 真:0791-7080020(市电)、018-88020(路电)
邮 箱:cjcjgcb@sina.com
招标人: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