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新建铁路精伊霍线线路防护栅栏工程招标公告”
2008-09-04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一、招标人
名 称: 乌鲁木齐铁路局精伊霍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新疆伊宁市巴彦岱镇1号
(招标时地址:乌鲁木齐铁路局十二街工会综合楼四楼)
邮 编:830011
法人委托人:郑 勇
联系人:王小玲 穆瑞芳 13999826127 13779136296
电 话:0991-7700509
传 真:0991-7700509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道部2002年第8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
4.《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2003]第11号令)
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第11号令)
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审批新建新疆精河至霍尔果斯铁路可行性报告的请示的通知》(发改交运[2004]2518号)
7. 新建铁路精伊霍线初步设计批复意见(铁鉴函[2005]273号)
8. 铁道部铁鉴函[2008]186号《关于精伊霍线防护栅栏Ⅰ类变更设计的批复》
9.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新建铁路精伊霍线线路防护栅栏工程招标计划的批复
三、本次线路防护栅栏工程招标范围:
新建铁路精伊霍线全线内的线路防护栅栏工程的招标。
四、本次招标线路防护栅栏工程的标段划分、数量见附件
五、技术标准
祥见施工图说明书及标准图集
六、招标方式
根据国家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新建铁路精伊霍线的实际情况,本次线路防护栅栏工程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及资格后审的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诚实信用的择优原则。
七、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2008年10月
竣工日期:2009年10月
八、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国家、铁道部有关规定标准。
九、资质要求
按照建设部及铁道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次线路防护栅栏工程招标的具体情况,对各投标人做如下要求:
投标人要求具有铁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十、招标安排:
1、上报计划:2008年9月3日;
2、公告时间:2008年9月4日;
报名时间:2008年9月4日-8日;
报名方式:将投标报名表(从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网站首页“资料下载专区”下载)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递交至乌鲁木齐铁路局十二街工会综合楼四楼(乌铁局精伊霍铁路建设指挥部计划部)或传真至电话0991-7700509;
3、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08年9月8日-12日 10:00~18:00在乌鲁木齐铁路局十二街工会综合楼四楼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每套售价: HL1 :7000元;HL2 :6000元;HL3 :8000元;费用现金或电汇,电汇地址:
开 户 名:乌鲁木齐铁路局精伊霍铁路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伊犁州分行边境经济合作区分理处
帐 号:65001650900052500662
开户银行地点: 新疆伊宁市
注:潜在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投标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0元/标包(在投标截止日前5日到帐,汇款地址同上);
5、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申请书的时间:2008年9月28日9:
00~9:30(注: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逾期按自行弃权处理)。
6、递交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申请书的地点: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铁路局七街北二路177号)。
十一、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08年9月28日9:30时;
2、地点: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铁路局七街北二路177号)。
附件下载:2008-101.rar
相关文章
- 代发“新建铁路精伊霍线线路防护栅栏工程物资(浸塑钢丝2008-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