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新建京沪高速铁路上海虹桥站及相关工程第三方检测
2008-09-17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一、招标人信息
名 称:上海铁路局上海虹桥站工程建设指挥部
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葛 方
地 址:上海市天目西路290号7楼D座
邮 编: 2000070
联 系 人: 周 琼
联系电话: 021-51822815
传 真: 021-51822816
电子信箱: joun68@163.com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铁道部《关于迁改工程、工程咨询和第三方检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580号)
3.铁道部《关于京沪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7〕1265)号
4.铁道部《关于新建京沪高速铁路上海虹桥铁路客站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331)号
5.上海铁路局《关于新建京沪高速铁路上海虹桥站及相关工程第三方检测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08]58号)
三、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新建京沪高速铁路上海虹桥站及相关工程第三方检测。
四、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资金款源。
五、工程概况、检测日期
1.工程概况
(1)站房工程
新建京沪高速铁路上海虹桥铁路客站位于上海市闵行区,该工程由新建站房主体、无站台柱雨棚、南北辅楼、550米站台范围内的铁路工程等组成。建筑总面积:239717㎡。其中站房主体面积:221903㎡:(包括地下用房面积:76933;地上用房面积144970㎡);辅楼面积:17814㎡(南、北辅楼面积各为8907㎡)。无站台柱雨棚面积:68842㎡。
(2)站场及相关工程
车站规模按到发线30条(含正线),基本站台2座、中间站台14座设计。其中
1)高速车场设到发线19条(含正线),基本站台1座,中间站台9座。
2)在车站东南侧设保养点1处,内设保养线2条。
3)综合车场设到发线11条(含正线),基本站台1座,中间站台5座。
4)南部联络线连接虹桥站综合场和既有七宝站,普速联络线自虹桥站综合场南咽喉引出,上下行分方向别疏解既有沪杭线后居沪杭线两侧并行引入七宝车站。
5)七宝站为既有沪杭线上中间站,现有正线2条,到发线3条。设计维持既有车站规模,结合南部联络线的引入对车站及两端咽喉作相应改建。
2.检测日期
站房工程、站场及相关工程基桩、路基复合地基施工期间。
六、包件划分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七个包件,分别为:
1.基桩单桩承载力检测
2.基桩低应变检测
3.基桩声波透射法检测
4.基桩桩身内力检测
5.基桩高应变检测
6.路基复合地基承载力
7.路基钻芯无侧限强度检测
七、招标方式
在上海铁路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监察处的监督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八、投标书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商务标合并编制。
九、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 2008年9月16日-9月22日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招标信息网及相关信息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2008年9月23日-9月27日,8:30~11:30、14:00~16:30,在上海铁路局上海虹桥站工程建设指挥部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投标申请表原件(投标申请表《分交表三》请从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网站上下载)、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汇款凭证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招标人核备。
招标文件收取工本及评审费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 不予退还,请汇入上海铁路局上海虹桥站工程建设指挥部帐户。
开户名:上海铁路局上海虹桥站工程建设指挥部
帐号:3100151930005002231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闸北支行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请汇入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帐户。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开户名: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
帐号:3100151930005565954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闸北支行
3.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投标人务必于2008年10月15日上午8:30~9:00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地址: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11楼)递交投标文件。逾时,按弃标处理。
4.开标时间、地点
招标人于2008年10月15日上午9:30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地址: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11楼)召开开标会。
5.上述时间安排若有变化时,招标人将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网站及相关信息网发布通知。
十、潜在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内容要求。
2. 具有铁道部或建设部认定具备基桩检测资质,并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CMA)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
3. 投标人注册资本要求在壹佰万元以上。
4.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基桩检测的业绩和经验。
5.具有足够的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具备承担相应工程检测任务的能力。
6.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7.与本工程施工单位没有直接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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