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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临河站货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08-09-24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本文摘要:“临河站货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JS2008-16
   一、招标人
  名  称:呼和浩特铁路局工程管理所
  地  址:呼和浩特市车站西街47号
  邮  编:010050
  电  话:081-41687  
  联系人:徐建军   乔存虎    郭振宇
  传  真:081-41937  
    二、招标依据
     1.国家、铁道部及呼和浩特铁路局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
     2.《关于呼铁局工程管理所2008年更新改造项目招标计划的批复》(呼铁招标办[2008]7号)。
  三、资金来源:呼铁局更新改造资金。
  四、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在呼铁局招标办和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进行。
  五、标段划分、主要工程数量及工期要求:
  本次划分为一个标段:临河站货场改造工程。
  主要工程概况:
  1.新建货四站台145m×18m×1.1m高站台一座,在站台上新建货运值班员和巡守员办公房屋50.4㎡。
  2.拆除货二站台上钢结构风雨棚1395㎡,利旧移设到新建货四站台上。
  3.货四站台电力排干。
  工期要求:拟开工时间2008年10月29日,拟竣工日期2008年12月2日。
    六、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合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质、年检合格、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并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证》。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企业信誉。
  3. 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质:必须同时具有房建工程和钢结构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提供2006年、2007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6. 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业绩,在近2年承担过类似工程。
  七、投标人选择标段的方式
   投标人对一个标段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
  八、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总价承包方式。
  九、招标日程安排: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08年9月24日。
  2.招标文件的发售
  (1)有意向的投标人务必于2008年10月6日-2008年10月10日9:00~11:00、15:00~17:00到工管所技改部(呼和浩特市车站西街47号)306室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交易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或复印件,供招标人查验。
  (3)施工招标文件工本费及评审费人民币1000元,一经售出不予退还;图纸押金人民币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归还图纸并退回押金)。
  3.现场踏勘、标前会时间安排。
  2008年10月12日开始组织现场踏勘及标前会。请投标人于当日在施工现场由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及标前会,逾期不候。
如现场踏勘时间有变化,招标人另行通知。
  4.投标人须于2008年10月27日9:00~10:00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递交时携带交易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不能出示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5.招标人定于2008年10月27日10:00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开标会,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在开标会之前签到,并参加开标会议。
  6.上述安排若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信息网(www.htjyzx.com.cn)发布有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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