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新建哈大铁路客运专线长春站站场改造工程甲控物资
2008-09-28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STJW2008-37
新建哈大铁路客运专线长春站站场改造工程已经开工建设。沈阳铁路局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与参建单位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作为招标人,并由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具体实施本项目用土工材料及粉煤灰的招标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哈大客专引入长春站在既有客场北侧与既有北站房之间新建高速车场,并与长吉城际正线在站内贯通。设到发线9条有效长度采用650m,长春站按9台16条客车到发线方案设计。拆除既有下行货车到发场,新建5台9线的客专车场,客专车场与普速车场横列布置。既有普速客运车场维持4台7线规模。客专、普速车场间设连接渡线。客专车场设450m×15.0m×1.25m基本站台1座,450m×11.5m×1.25m中间站台4座。普速车场站台加高至1.25m。采用上进下出的进出站旅客流线,西端既有出站地道相应接长,东端增设一处出站地道,宽度暂按12m设计,出站地道位置综合考虑站房布局,与城市轨道交通合理衔接。沈阳端咽喉采用12号道岔,吉林端采用18号道岔,吉林端咽喉设与既有哈大线的联络线。
动车存车场布置在亚泰大街东面,近期设动车组存车线4条,预留2条。
东货场及变压器厂专用线、电厂专用线改建:将既有下行到发场牵出线向南平移5m,在新建牵出线北侧10m新建货场与变压器厂专用线的联络线。
二、资金来源
项目工程建设资金。
三、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铁道部有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2.《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3.《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
4.《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99号)。
四、招标方式
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物资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规格及数量等见下表:(请下载)
六、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
⑴发售时间:2008年10月8日~2008年10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⑵发售地点:长春市辽宁路219号春铁大厦C2座21层
⑶标书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
⑷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代表携带身份证明、生产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生产许可的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 投标文件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08年10月28日上午8:00~8:30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37号)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地点:
招标人于2008年10月28日上午8:30,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参加。
4.答疑时间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在开标前16日以传真方式向招标人提报,招标人在开标前15日传真予以答复。
七、对投标人基本要求
7.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的并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办理了交易手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7.2投标人具有为铁路项目生产经验和供货业绩;
7.3投标人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7.4投标人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7.5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7.7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八、招标人信息
1、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站改项目经理部
2、地址:长春市辽宁路219号春铁大厦C2座21层
3、邮编:130051
4、联系人:李杰
5、电话:0431-86799631、1504308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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