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新建铁路向莆线三江镇至福州段工程建管物资招标公
2008-10-13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南铁向莆招(2008)99号
按照铁道部统一部署,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所需的建管物资由建设单位组织招标采购。
本次招标范围为向莆线三江镇至福州段土建工程的建管物资,招标物资包括聚羧酸减水剂、速凝剂、橡胶止水带等物资。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关于发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1999〕142号);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
7、《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函〔2007〕199号);
8、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9、《关于向莆线三江镇至福州段土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设函〔2008〕985号);
10、《关于同意新建铁路向莆线三江镇至福州段工程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08〕159号)。
11、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等详见附表。
三、招标方式
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南昌铁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2.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四、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基金、福建省资本金、江西省资本金、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资本金、银行贷款。
五、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公告时间:2008年10月13日-17日(北京时间,以下出现的时间均同)。
2、有兴趣的申请人请于2008年10月17日16:00前,必须将投标申请表(见附件二)电传给招标人。
3、招标文件发售
①发售时间:2008年10月20日-2008年10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②发售地点:向莆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沁园支路49号)。
③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以货币资金形式存入招标人账户,招标人账户名称:向莆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市湖东支行;帐号:13115101040007757。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④购买须知:已在规定时间提交投标申请的申请人可派代表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投标申请表(一式三份)及购买标书汇款单回执等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超过招标文件发售规定时间不再标书发售。
4.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和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08年11月12日上午8:00~9:00在南昌铁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南昌市二七南路25号)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①时间:2008年11月12日上午9:00时。
②地点:南昌铁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有效证件参加。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南昌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通知。
六、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2.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3.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物资制造工厂最近连续3年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并在近三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项目中有过两个项目以上供应业绩。
5.投标物资具有铁道部或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近两年内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6.生产聚羧酸减水剂和速凝剂厂家必须是铁道部公布的外加剂合格生产供应厂商目录之中。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向莆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沁园支路49号
(邮编:350013)
联系人:陈四清、林云生、朱明煌(财务)
电 话:0591-87052027、87050727、87050732(财务)
传 真:0591-87050727
附件下载:标段划分及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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