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新建北京动车段燃气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2008-10-14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000361
1. 招标条件
新建北京动车段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计函 [2006]236号《关于新建北京动车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其中本次招标项目燃气工程施工总价承包已由铁道部下发的《关于北京动车段工程燃气施工总承包招标计划函》 的批复(电话通知 2008-37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铁路局,建设资金来铁道债券,招标人为北京铁路局动车段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工程名称:北京铁路局动车段燃气工程(以下称“本工程”)
2.1.2 建设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狼垡
2.1.3 工程建设规模:180000平方米,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
2.1.4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铁道债券
2.1.5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施工和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
2.2.1 招标图纸范围内的锅炉房及外线全部燃气工程的材料采购和管线安装铺设,阀门、燃气报警装备的安装。负责燃气系统所有材料、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保修工作。
2.2.2 提交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满足北京市燃气集团验收要求的竣工资料,共四套。
2.2.3 负责红线外燃气管线的接线通气,负责报验验收及办理接线通气手续。
2.2.4 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技服费;通气费;调压箱托管费;防腐检测费;竣工测量费;占路掘路费等)均含在投标总价内。
2.3标段划分:本工程设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45天,2008年11月 16日至2008年12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有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金 2000 万元;投标人须为在北京市燃气集团燃气工程施工企业审核委员会备案的施工企业;近三年(2005.6-2008.6)完成过类似项目 2 项,单项合同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10月 20 日至2008年 10 月 24日(投标报名截止时间:10月24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4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铁路局动车段工程建设指挥部计财部(北京市大兴区狼垡村芦花路西段)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 11 月 10 日 10时 0 分,地点为:北京建设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铁路局动车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狼垡村芦花路西段
邮 编:102613
联 系 人:查保恩、王鹏
电 话:010-51575803
传 真:010-51575803
电子邮件:bjdcd@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铁道专业支行
帐 号:11001013900056071592-4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