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新建铁路太中银ZQ-Ⅶ标段物资电缆槽采购招标公告”
2008-11-06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一、招标人
名 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太中银铁路ZQ-VII标工程指挥部
地 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兴州北街
邮 编:750011
联系人:刘 平
联系电话:13209597887
传 真:0951-3922957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3.《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道部2002年第8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
5.《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2003]第11号令)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7.太中银铁路设计技术文件
8.《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物资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太中银铁筹技装[2006]101号)
9.关于铁路用电缆槽招标采购申请的批复
三、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新建铁路太中银ZQVII标段工程范围:黄羊湾至中宁东车站,黄羊湾至迎水桥车,绥德无定河特大桥。该工程2006年9月开工, 2009年6月30日竣工。
四、本次招标范围:
太中银铁路ZQ-VII标段桥梁工程电缆槽,施工计划铁路用材料采购。
五、本次招标物资的标包划分(请下载)
六、招标方式
根据国家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太中银铁路轨道工程的实际,本次物资采购招标采用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诚实信用的原则。
七、工期要求
太中银铁路ZQVII标桥梁工程自2006年9月开工至2009年6月30日竣工。本次物资采购招标要求投标人的物资供应必须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
八、工程质量要求
电缆槽必须根据太中银铁路工程施工图设计要求,符合桥通08图标准要求。
九、资质要求
按照建设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情况,对各投标人资质做如下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 必须有国家行业质检中心产品检验报告及工业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书及免检证明。
3.生产厂家必须在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主管部门发布的甲控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范围内。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包进行投标。
十、报名时间、
1. 时间:2008年11月6日-10日9:00-17:00时
2. 投标人需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
传 真:0951-3922957
3.地点:宁夏银川火车站兴州北街中铁二十一局太中银指挥部物设部。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
1. 时间:2008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9:00-11:00 、 15: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太原市建设北路242号、太原火车东站)。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元)。
费用均现金或电汇、电汇地址:(同十四条第三款)
十二、资质审查:
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企业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交易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必须出示国家行业工业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书等有关证件原件,交招标人核备。
十三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标包,其有效期为自投标有效期截止时起60天。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3天电汇到帐。
3.电汇地址:
开户名称: 中铁二十一局太中银铁路ZQVII标工程指挥部
账 号: 64001220200059501121
开户银行: 建行银川火车站支行
十四、答疑: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均应以书面的形式,在2008年 11月 18日17:00时前,通知招标人,逾期不再作任何解答。
2.招标人于2008年11月 20日17:00时前,答疑结果将以补遗书的方式传真投标人。
十五、递交投标文件:
1.时间:2008年 12月 1日:8:30-9:30时。
2.地点: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太原市建设北路242号、太原火车东站)
3.携带有关有效证件、交易卡,逾期按弃标处理。
4.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复印件。
十六、开标:
1.开标时间:2008年 12月 1日9:30时。
2.地 点: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太原火车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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