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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新建铁路甬台温线牵引供电子系统甲控物资设备采购

2008-11-14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本文摘要:工程概况   甬台温铁路北起浙江省宁波市,经台州,南至温州市,途经宁波市所辖的奉化、宁海,台州市所辖的三门、临海、温岭以及温州市所辖的乐清、永嘉等市县。宁波(含)至温州南
招标编号:

  新建甬台温铁路客运专线(简称“本项目”)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根据《铁路建设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函[2007]199号)的规定,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新建铁路宁波到温州客运专线隧道内吊柱、化学锚栓等物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甬台温铁路北起浙江省宁波市,经台州,南至温州市,途经宁波市所辖的奉化、宁海,台州市所辖的三门、临海、温岭以及温州市所辖的乐清、永嘉等市县。宁波(含)至温州南(含)线路长度282.377KM包括宁波、温州地区的配套工程。
     本次招标范围:隧道内吊柱、化学锚栓。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12号令);
3、《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道部2002年8月24日发布的第8号令);
4、《关于印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交易规则〉的通知》(铁建设[2008]56号);
5、《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6、《关于客运专线系统集成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723号);
7、《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8、 《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项目甲控物资设备招标工作的通知》(上铁建函[2008]500号);
9、《关于印发〈上海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建函[2008]505号);
10、《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提交的通知》(建设函[2006]15号);
11、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12、有关批复意见和设计文件;
13、《关于新建铁路甬台温线通信、信号、牵引供电及电力供电系统集成甲控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08]34号)。
  三、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国家或铁道部颁发的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有三年以上生产经验,近三年在国家重点大中型建设项目有供应业绩;化学锚栓投标人应提供产品在场的试验报告。
  3、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5、投标人2006和2007年度经过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五、招标范围及物资分包清单
  招标范围: 新建甬台温铁路客运专线隧道内吊柱、化学锚栓等物资设备分包件详见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型号及规格       技术条件和要求     单位        数量
       YTW01包     隧道内吊柱                      详见技术规格书       件         4906
       YTW02包     化学锚栓                        详见技术规格书       套         29101
       YTW02包     化学锚栓                        详见技术规格书       套         40000
  六、招标工作日程安排
  1、2008年11月14日-11月18日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信息及相关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2、 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人报名: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08年11月18日16:00时前,将投标确认函传真至招标人。投标确认函须写明所投的包件号,单位的传真号,联系人的座机和手机,并提供一个电子邮箱。投标确认函须加盖单位公章。
  3、发售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投标人一律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其它证明产品合法性的证明文件原件,以确认符合资质要求。
  (3)发售时间:2008年11月19日~11月25日8:30~17:30时。
  (4)发售地点:北京市万寿路南口金家村1号410房间
  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供每包件为伍万元(¥5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在2008年12月5日前汇入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开户行:上海市建行闸北支行,帐号:3100151930005565954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将银行回单复印件交招标人。
  5、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
 2008年12月11日8:00-9:00,地点: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逾期不予接受。
  6、开评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2008年12月11日9:00,地点: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7、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网站发布通知。
  7、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七、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万寿路南口金家村1号410房间
  邮政编码:100036
  联 系 人:马占军   杨占辉
  电    话: 010-51872071   010-51872070
  传    真: 01051872070
  邮    箱:sybw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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