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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北京动车段甲控物资(消防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08-11-17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本文摘要:工程概况 北京动车段是我国北方地区的动车组检修基地及京沪高速铁路北段的检修中心,位于丰双线南侧、北五环以北、京山线东侧、西黄线西侧。动车段走行线起于北京南站西侧,
招标编号:

一、工程概况
    北京动车段是我国北方地区的动车组检修基地及京沪高速铁路北段的检修中心,位于丰双线南侧、北五环以北、京山线东侧、西黄线西侧。动车段走行线起于北京南站西侧,跨京开高速、南三环、南四环路及京九、丰双铁路后到达动车段。本工程总投资74.04亿元人民币。按照进度计划要求,运用部分(检查库及设施、存车线和临修设施)于2008年7月1日前竣工;段内全部土建工程及三级修程部分于2008年12月31日前竣工;2009年6月30日前全部动车检修设备安装完毕。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家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3.铁道部第8号令《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4.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函[2006]83号);
 5.铁道部《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6.铁道部《关于北京动车段修改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7]674号);
 7.北京铁路局动车段指[2007]5号《关于新建北京动车段及走行线工程物资设备有关工作的通知》;
 8.北京动车段工程招标文件及施工总承包合同;
 9.《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管理规则》;
 10.《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1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动车段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12.关于甲控物资设备采购招标计划批复(京动指[2008]43号)
 13.有关规定和设计文件。
三、 招标人及资质等级
1、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动车段工程指挥部
2、 法定代表授权代理人:鲍叔仁
3、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1282190
4、 资质等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5、 证书编号:A0034111010601-15/14
四、招标管理及组织机构 
  1、招标管理及组织机构:成立北京动车段工程物资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下设评标委员会和工作小组。
  2、物资设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将在北京铁路局动车段工程建设指挥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国家、铁道部及北京铁路局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动车段工程甲控物资招标工作。
  3、招标办公室设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动车段工程指挥部。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万寿路南口金家村1号中铁电化局物资处
邮 编: 100036           
联系人:王帅 电话:010-51842402 13264273660     
邮箱: eebwzc@126.com
五、资金来源             
 铁道债券
六、招标范围
  信息系统(1个包件)
  DCD2-7-001包 消防系统
七、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九、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组织标前会议,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所采购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共设施等情况,投标人
应自行进行现场调查。
十、投标人资格审查
  合格投标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年检合格的、具有相应投标产品供应能力和具有运输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注册资金(人民币):DCD2-7-001包注册资金800万元及以上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5、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
  6、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两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对列入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由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7、具有省部级及其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等;(国家不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除外)
  8、具有在铁路一级干线上的使用记录,有类似本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至少三年以上为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投标产品且成功运行的业绩(新产品、特殊产品除外),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9、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对于技术规格书中有较高要求的产品,应提供详细的生产和检测设备证明资料以及生产工艺流程和设备技术参数、检测标准;
  10、所提供的物资设备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11、铁道部或建设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需提供与生产方的合作协议或生产方授权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11月21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部交表5,下载地点:工程交易中心首页左下角http://www.rebcenter.com/)加盖公章后,将原件电传我部,联系电话:010-51842402
   2.投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DCD2-7-001包  消防系统 每包售价三仟元(¥3000);
  (若需招标文件的电子版,需加付人民币500元);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DCD2-7-001包  消防系统 每包伍万元(¥50000);
  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等合法担保形式。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招标文件不予发售。(投标人通过银行汇款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银行汇款单的复印件)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11月22-27日         
地    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处(北京市万寿路南口南侧中铁电化大厦9层)
联系电话:010-51842402
十二、投标文件的送达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16日上午10:00时前;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地点:定于2008年12月16日上午10:00时,地点:
见招标文件
十三、招标文件答疑
      招标文件答疑时间:2008年11月28-12月1日,请将加盖公章的答疑文件电传至010-51842402,并将答疑文件的电子文档同时发到eebwzc@126.com
十四、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铁道部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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