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京石铁路客运专线建管甲供物资(矿粉、锚具)招标
2008-11-20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000383
一、工程概况
新建铁路北京至石家庄铁路客运专线自北京西站(西长铁路XK9+115.46=DK0+000)至石家庄(DK277+500),线路全长283.672km;新建石太客专直通线28.696km。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令第12号);
4.《关于发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1999〕142号);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7.《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99号);
8.《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9.《关于同意京石铁路客运专线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08〕77号);
10.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11.有关批复意见和设计文件。
三、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资金和自筹资金。
四、招标范围见附件
五、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七、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组织标前会议,投标人应自行进行现场调查。
八、投标人资格审查。
(一)锚具合格投标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锚具年产量在400万孔以上;
2.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获得“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4.具有铁道部质检中心出具的近两年质量检验报告一份;
5.具有3年及以上良好的销售业绩,在近3年三个及以上铁路项目(一个及以上客运专线项目)中有过供应业绩;
6.不接受代理公司和联合体投标。
(二)矿粉合格投标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物资制造工厂(或集团公司)有3年良好的销售业绩,投标物资的生产经验须在3年以上,并有07年度以后制造工厂委托铁科院或冶建院的合格检测报告;
3、投标物资代理公司有3年的良好的销售业绩,有一次以上在铁路大中型项目中同类物资代理的良好业绩。
4、投标人2006年度和2007年度两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 投标物资对制造工厂的要求:矿粉年产量5万吨以上。
6、 矿粉代理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40万元。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制造商为供应商。
8、投标的产品代理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的制造工厂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11月24日15:00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部交表5,下载地点: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首页左下角http://www.rebcenter.com/)加盖公章后电传我部。传真电话0311-87929672。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投标人应于2008年11月24日—11月28日每日上午9:00-11:30凭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部交表5原件(一式三份)、电汇凭证(注明购买包件)到京石铁路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5楼技装部购买招标文件。(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招标人账户,并保证招标人收到。)
十、投标文件的送达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16日10:00时前。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的时间、地点:定于2008年12月16日10:00时,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招标文件答疑
招标文件答疑时间:2008月12月1日。
十二、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网站、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京石铁路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
开户银行:建行石家庄铁道支行
账 号:13001615408050508143
联系人:林宝康 李静东
联系电话:0311-87929629 87929179
地 址:石家庄市兴凯路西横街普济胡同9号
邮 编:050000
附件下载:京石物资.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