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厦深铁路广东段站前工程甲供部管物资钢材采购招标
2008-11-21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XW2008-04
经铁道部批准,厦深铁路广东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就厦深铁路广东段站前工程甲供部管物资钢材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关于发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1999〕142号);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7.《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99号);
8.《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9.招标计划批复文件《关于同意厦深铁路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复函》(建工〔2008〕134号);
10.《关于由建设单位自行招标采购急需的规格型号不全钢材的报告》(工管物[2008]155号);
11.部招标办《<关于由建设单位自行招标采购急需的规格型号不全钢材的报告>的复函》(电话通知:2008-447);
12.广铁集体招标办《<关于厦深铁路广东段部管物资钢材招标计划的请示>的批复意见》;
1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等详见附表。
三、招标方式
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南昌铁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2.投标人对所投标包件一包一投。
四、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资金和自筹资金。
五、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
标书售价每包件3000元。招标文件售出恕不退款。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2008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每日9:00-11:00;14:00-16:00)(周六、日除外)派代表携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投标申请表(部交表5,一式三份)到指定发售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深圳市南园路232号工行公寓大厦四楼厦深铁路广东有限公司物资部。
3.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和责任自负。
4.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08年12月16日上午8:10~9:00在开标地点当面递交给招标人,其他时间交来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2008年12月16日上午9:00时。
6.开标地点:铁路建设工程二级交易中心开标(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7.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以招标补遗方式在南铁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通知。
六、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七、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1. 招标人:
厦深铁路广东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麦永
电话: 0755-61381715
传真: 0755-61381725
2. 交易中心:
南昌铁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周新民 侯鹂
电话: 0791-7021025
传真: 0791-70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