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新建铁路奎北线水处理设备供应招标公告”
2008-11-25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 2008-135
一、招 标 人:中铁十局集团奎北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奎屯市粮贸宾馆
邮 编:833200
联 系 人:付中华15809929808 李钊13779062020
联系电话:0992—3317333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铁道部等七部委第12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4).《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5).《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8]129号)
(6).《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乌铁建[2006]10号)
(7).《关于发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8〕56号)
(8).《关于印发并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暂行)〉的通知》(乌铁建[2006]355号)
(9).《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建设管理办法》(乌铁建[2006]479号)
(10).《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11).《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99号)
(12).《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13).《新建铁路奎屯至北屯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意见》(铁建函〔2007〕287号)
(14).《关于新建铁路奎屯至北屯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建函〔2007〕734号)
(15).《关于新建铁路奎屯至北屯线工程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设函〔2007〕1182号)
(16).铁道部鉴定中心批准的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提供的新建铁路奎屯至北屯线房建工程个别设计文件。
三、招标项目:(请下载)
四、对投标人的要求
所有参加该设备入围投标的供货单位要求具有以下资质证明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的CMA检验报告、产品技术鉴定证书。
3、 产品的生产厂商单独以法人身份参与投标,并符合相关规定。
4、本次招标只招厂商。
5、设备生产厂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五、招标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公告:2008年11月26日-11月30日在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2、报名时间: 2008年11月26日-11月30日。
3、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2008年12月1日-5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7:30在中铁十局集团奎北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地址:奎屯市粮贸宾馆)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SCL-01每包件售价人民币2500元,SCL-02每包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SCL-03每包件售价人民币2500元,用现金或汇票支付。不论中标与否,售后概不退还。购买招标文件时同时缴纳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用现金或汇票。同时送达投标申请表一式三份。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及投标保证金现金或电汇到以下地址,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收据或汇款单据复印件。每个参与投标的厂商最多可投三个包件,也可以中三个包件。有意投标人可将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费一并以现金或电汇以下地址:
收款单位: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奎北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伊犁州奎屯火车站分理处
帐 号:65001657200052500291
开户行地址:奎屯火车站
同时送达投标申请表一式三份。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及投标保证金现金或电汇到以下地址,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收据或汇款单据复印件。每个参与投标的厂商最多可投三个包件,也可以中三个包件。
4、答疑截止日期:2008年12月9日17:00前,答疑方式为书面传真,2008年12月10日17:00前以补遗书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5、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2008年12月20日北京时间9:30~10:00;
地点: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号铁路局七街)
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时,携带投标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产品检测报告,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投标申请表(交表6原件一式三份)以备查验。逾期按弃标处理。
3、开标:
时间:2008年12月20日 10:00;
地点: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号铁路局七街)
联系人:付中华 李钊
联系电话:158009929808 13779062020
传 真:0992-3317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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