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长春北站综合楼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08-12-05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一、招标项目:长春北站综合楼新建工程
二、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沈阳铁路局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1号
邮 编:130051
联 系 人:李天文
电 话:0431-86122510(市电)、0324-22510(路电)
传 真:0431-86122510(市电)、0324-22510(路电)
电子信箱: cczhbltw@163.com
开户银行:市建行铁路支行
账 号:22001470300055005448
三、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铁道部、铁路局有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2.沈阳中铁交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长春北站综合楼新建工程施工设计》设计文件;
3.局概预算审查所下发的《长春北站综合楼新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概算〔2008〕220号);
4.沈阳铁路局建设管理处《关于长春北站综合楼新建工程招标计划的批复》(建综〔2008〕181号)
四、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规模
新建综合楼1248平方米,静压桩基础,两层,框架结构,室内水暖电,塑钢窗,成品门,钢筋混凝土屋面,室外混凝土硬化面,铁艺围墙。
本工程总工期:3个月。
六、标段划分:
本工程设一个标段。
七、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八、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主要日期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各投标人请于2008年12月11日至2008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现金到沈阳铁路局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3000元,售后不退。
2、递交投标文件:2008年12月30日8:00~8:30(北京时间),地点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37号)。
3、开标会:2008年12月30日8:30整(北京时间),地点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
十、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信息。网上发布的信息与书面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