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吐库二线甲供物资(防水层)采购招标公告”
2008-12-18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乌铁招标2008-145
一、基本情况
项 目名 称:南疆线吐鲁番至库尔勒段增建第二线工程
甲供防水层材料
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南疆吐库二线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铁路东站平安路铁路办事处7楼
联 系 人:袁淑香
电 话:0996-8643390、0991-7925073
传 真:0996-8643250、0991-7925073
邮 编:841001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3)《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道部2002年第8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
5)《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2003]第11号令)
6)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7)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8)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99号)
9)铁道部《关于优化建设项目管理改进评标方式提高工程质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4]89号)
10)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南疆铁路吐鲁番至库尔勒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7]339号)
11)铁道部《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12)铁道部《关于南疆铁路吐鲁番至库尔勒段增建第二线甲供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设函[2008]21号)
三、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基金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筹等资金
四、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的物资将用于南疆线吐鲁番至库尔勒段增建第二线工程。
2、本次招标的物资各包件数量见招标物资需求一览表。
标包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标包1 防水卷材 L类氯化聚乙烯防水 M2 233326
卷材及水泥基胶黏剂
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物资的生产、运输、保险和售后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4、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转包、分包。
五、招标规模
根据目前工程进度情况,全线防水卷材需233326M2。
六、实施地点和工期。
1、实施地点:南疆线吐鲁番至库尔勒段增建第二线工程
2、供货日期
中标后10天起,按每月物资需求计划分批供应。
七、质量要求
本次招标的物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铁道部有关规定标准。
八、投标人选择标包的方式: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九、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十、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本次招标不招代理商。
2、投标人能够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能够提供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近2年内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的报告。
4、投标人同类投标物资产品近五年有三个及三个以上铁路大中型项目供应业绩且业主证明供应良好。
5、投标人在2006年度和2007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6、投标人已获得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本工程工期较紧,投标人需具有风险意识,由于交货期需要而引起的其它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十一、招标安排
1. 2008年12月18日~12月22日发布招标公告。
2.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8日~12月22日
报名方式:将投标报名表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传真至0996-8643390。
3.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2008年12月23日-12月29日上午10:00~12:30 ,下午15:30-18:00在库尔勒火车东站临管处七楼711办公室发售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汇款凭证、投标报名表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招标文件和资格后审文件的售价为每套RMB5500元(伍仟伍佰元整)。
购买《招标文件》和《资格后审文件》的费用汇入下述银行帐户,不论中标与否,此项费用概不退还。购买招标文件后以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0元(拾万元整)。在投标截止日前3天到帐,汇款地址:
收款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南疆吐库二线铁路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新疆库尔勒市工商银行库尔勒火车东站支行.
行 号: 23543007(从工商银行汇款)
102888000056(跨行汇款)
帐 号:14030122038
4、质疑截至时间2008年12月29日18:3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 2008年12月30日18:30时前以补疑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5、请投标人按照场地及设施使用费交纳程序及时交纳场地设施使用费,开标前(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将场地费发票原件及交款通知书第二联交至铁道工程交易中心查验、备案,否则拒绝入场交易,责任由投标人自负。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991-7922706。
6、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2009年1月15日15:00~15:30(北京时间以下同)。
地点: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铁路局七街)。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以备查验。逾期递交标书或未能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按弃标处理。
7、开标时间:2009年1月15日15: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