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铁路发院审理今年首例倒卖车票案
2009-04-16 来源:云南电视网 作者:陆斌今天(4.14)昆明铁路法院审理了今年第一起非法倒卖火车票的案件。被告人刘某今年春运期间非法加价倒卖火车票,1月15日晚上,当刘某在昆明市官渡区日新村金汁圆饭店进行交易时,被民警抓获,当场从其手中查获各次旅客列车车票共计37张,面价值人民币6758元。审理中刘某承认了倒卖火车票的事实。他交代车票全部是在火车站附近找人收购的,倒卖时,卧铺加价80元,硬座加价50元。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二十七条之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倒卖车票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当庭作出了宣判。
同期声审判长:本庭宣判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庭审后,记者在羁押室见到了刘某和他的家人。面对今天的宣判结果,刘某显得非常懊悔。刘某:当时就是看着别人像这样,觉得这样能够赚钱就这样做了。
编后:
铁路规定,凡是个人以盈利为目的,买进铁路客票后又高于买进价售出,或变相加价,从中获利的行为,全部属于倒卖铁路客票罪行为。显然,刘某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
但通过此事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为什么有的旅客宁愿将车票转卖到票贩子手中,而不去车站办理退票手续呢?据有的旅客反映,铁路部门在旅客办理退票业务时手续繁琐,所以才私下进行车票转让交易。
据了解,西安火车站曾经为了减少乘客损失,曾在车站设立过“让票区”,经过实名登记并出示有效证件的旅客,就可以在这个“让票区”按照车票票面价格进行转让。希望铁路各单位能够针对这一普遍现象,像西安站这样,为广大旅客提供车票转让服务,以解决目前旅客退票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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