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碾死九龄童 谁来审理成焦点
2009-07-07 来源:重庆商报 作者:未知5月20日,报道了“村民图方便围墙开门,九龄童脚卡铁轨遭碾死”一事。6月11日,男童的父亲委托律师将成都铁路局和达成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梁平县法院,索赔34万余元,该案原定于今日在梁平县法院开庭审理。昨日,记者获悉,由于被告方提出管辖权异议,双方就被告方提出的异议交换意见将成为今日开庭的焦点内容。该案最终将由铁路运输法院还是梁平县法院审理,还需等待进一步裁定。
死者家属索赔34万
5月13日下午,梁平县一名9岁男童穿过该县火车站围墙的“门洞”进入站内玩耍,被经过该站的一列火车碾压后抢救无效身亡。昨日,记者从死者家属的代理律师胡义松处获悉,6月11日,死者家属正式向梁平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成都铁路局和达成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4万余元。
地方法院已受理
据了解,“火车撞死人案”一般都是向铁路运输法院起诉,但此次死者家属和其代理律师却选择了向地方法院起诉。代理律师胡义松告诉记者,该案中的死者并非火车上的乘客,而是铁路外行人被撞死,依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他们具有选择铁路运输法院审理或地方法院审理的权利。综合考虑到方便当事人等因素,他们选择了向地方法院起诉,并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提出了34万元的赔偿金。据了解,接到起诉后,梁平县法院对该案予以受理并定于今日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
被告方提管辖权异议
原告代理律师胡义松说,7月2日,他从梁平县法院获悉,被告方向法院提出了管辖异议,表示应由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该案。根据相关法规,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案件,应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但作为路人与铁路方发生的纠纷,地方法院享有管辖权。如果被告方提出管辖权异议,最终由谁审理案件,将看地方法院对管辖权的裁定。据梁平县法院介绍,他们将对被告方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是否成立进行审查。今日,原被告双方也将在法庭上就被告方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交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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