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公安划归地方铁路服务也应提速
2009-07-29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未知近日,国家公务员局、铁道部在京联合召开铁路公安民警朝公务员过渡工作会议,对铁路公安民警公务员过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考试。两三个月前,铁路公安即将划归地方、转制成公务员的消息就已传开。此次转制的不仅仅是铁路公安,铁路检察院、铁路法院都列入了转制的范围。公检法属于国家机器,铁路部门作为垄断行业,本就不应该设立公检法机关。铁路公安包括铁路检察院、法院划归地方,有利于国家公检法机关规范管理,有利于铁路行业卸下行政、执法职能的包袱,也有利于公众对铁路部门履行监督职能。铁路行业改革终于迈出了步伐,值得期待。
笔者注意到,公众舆论对此褒贬不一。公众在欢迎铁路公检法划归地方的同时,也对铁路公安民警过渡为公务员的做法提出了质疑。应该说,在公务员岗位炙手可热的现实语境下,铁路职工过渡为国家公务员的确容易引发舆论争议。但是我们应该看到,铁路部门公检法机构存在已久,相关公检法人员对铁路行业案件办理程序比较熟悉。在转制初期,允许部分铁路公检法人员过渡为地方公检法人员,参与办理铁路案件也有可取之处。当然,从根本上讲,铁路部门公检法转制只是铁路行业改革的一部分。铁路行业还有许多值得改进的地方。众所周知,铁道部门是垄断行业,虽然有像郝劲松那样的维权卫士多次向铁路霸王条款叫板,铁路服务正朝便民方向努力,但铁路部门的霸王作风根本上没有得到太大改观,积弊较多。
首先是“一票难求”问题。关于火车票实名制的舆论呼声一直非常强烈,公众舆论普遍充满期待,有的地方也进行了电话预约、登记身份证、火车票实名制尝试,但是铁道部多次否定了火车票实名制。虽说实名制会增加铁路部门的工作压力,但是铁路部门并非单纯营利企业,带有公共服务性质,不能以纯经济眼光衡量实名制的得失。既然百姓呼声如此强烈,在实名制的问题上,铁路部门是否可以有所突破呢? 其次就是列车服务质量的问题。站票、坐票同价,1.1米儿童免票线至今不作调整;列车商品价格高昂,所售商品不开具发票,质量缺乏保证;动车组列车上出售站票,拒绝动车组票价听证……
列车晚点也是一个无法绕开的服务问题。列车晚点以后,除了乘客忍受煎熬、苦苦等待,或者改签其他车次外,铁路部门根本不给其他说法。同样是公共服务部门,飞机晚点,民航方面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乘客安排食宿、给予适当赔偿。而且,消法规定公民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公民坐火车,与铁路部门之间是消费合同关系,铁路部门理应提供周到的服务。对乘客来讲,列车晚点,既耽误时间,还可能造成经济损失。这些方面的服务质量,亟待提高。一言以蔽之,我们在肯定铁路公检法划归地方积极意义的同时,期待铁路部门从行业公益性,服务质量等方面检视自身不足,作出更多实质性改进。更重要的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市场竞争。而在缺乏市场竞争氛围的语境中,我们难以奢望铁路部门在当好裁判员的同时又做好运动员。改革铁路管理体制,引入市场竞争,打破“铁老大”垄断局面,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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