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武铁路通车施工单位撤走 良田变成废地
2009-09-17 来源:安徽日报农村版 作者:未知“合武铁路通车已经快一年了,施工单位也已经撤走,可是临时租用我们的土地既没有复垦,也没有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征收,大片的良田成了废地,这让我们农民咋办?”9月3日,金寨县斑竹园镇部分村民来到报社,反映合武(合肥—武汉)铁路建设工程遗留的问题没有解决,无人过问。村民们反映,自2005年年底开始,合武铁路金寨县斑竹园段Ⅱ工区开工,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斑竹园镇街道、黄麦园村、联盟村村民共计150多亩土地用作取弃土,其中耕地占了大头。
施工单位为了工程施工需要临时租用土地,六安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六政办[2005]53号文件对此明确规定:1.永久性征用耕地按照18500元/亩标准补偿,非耕地按照12000元/亩补偿;2.取弃土用地,一次性付给土地补偿费,占用耕地每亩补偿12000元(含复垦费),非耕地每亩6800元;3.临时用地(包括堆场、施工便道和工棚占地等),每年每亩租金为1200元,占用耕地的,用地单位应预付每亩4000元的复垦费。临时用地租地期满,用地单位必须进行复垦;对无法复垦的临时用地,用地单位按土地征收标准给予补偿。
虽然取弃土用地也属工程临时用地,但是,由于文件存在疏漏,没有明确对无法复垦的取弃土用地是否按照土地征收标准给予补偿,问题由此产生。用作取弃土的临时用地期满后,施工用地单位的复垦承诺并没有兑现。目前,合武铁路安徽段已完工通车,施工单位也已经全部撤离现场。从村民拍下的照片来看,被临时占用的耕地已经寸草不生完全硬化,成了水泥凝固场、石渣场。土地没有复垦,用地单位也没有按照土地征收标准对村民进行补偿。
几位村民代表告诉记者,他们为此多次找到金寨县发改委铁路办等有关部门,要求用地单位对用作取弃土的临时用地进行复垦,但铁路办答复是“此类土地已经无法复垦”。既然此类土地无法复垦,村民们则提出,这部分“临时用地”也应该按照土地征收标准进行补偿。由于文件未将废弃的取弃土用地列入“临时用地”,导致这部分“临时用地”无法得到征收补偿。
因为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斑竹园镇几个村的被占地村民意见很大,村民多次向各级有关部门反映,均未得到明确答复。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金寨县发改委铁路办,该办领导解释说,他们是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操作的,对文件疏漏所导致的这一问题,他们这一级无法解决。文件存在疏漏,难道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就该农民承担?金寨县斑竹园镇部分被占地村民期待着有关部门领导能早日重视、关注这一问题,出台补救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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