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温福铁路福建段隧道照明工程甲控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公
2009-01-09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WF-SDZM 2009-1号
本次招标范围为温福铁路福建段隧道照明工程的甲控物资,现公告如下:
一、 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2005年第27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7部委2001年笫12号令)。
4.《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道部2002第8号令)。
5.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6.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关于客运专线建设物资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铁建建[2005]53号)。
7.各单位委托书(中铁十九局、中铁十五局、中铁六局、中铁十八局、中铁十二局、中铁二十四局、中铁隧道局)。
二、招标范围
隧道照明灯具、设备、电线电缆、电缆挂钩、EPS、通信监控模块。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包件数量等详见附表一。
三、 招标方式
1.本次物资(设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投标人对本包件应一包一投。
四、资金来源
招标人将使用温福铁路福建段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支付招标书中所指的物资合同费用。
五、对招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的产品生产厂家,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设备物资供应商有3年的良好的销售业绩。
3、投标人2006年度和2007年度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近三年来在铁道部客运专线的供货业绩。
5、注册资本金原则上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万元)。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7、已经通过认证机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生产企业。
8、参加EPS及配电箱、线缆、灯具产品投标的企业须有“CCC”认证。
六、招标工作日程安排
1.发布招标公告:2009年1月9日——2009年1月14日;
2.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月14日17:00时。
3.发售招标文件:2009年1月14日——2009年1月17日
投标人请持单位介绍信、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法人授权书、购买者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3.1售价:每套标书人民币贰仟元(¥3000.00),售后不退。投标单位需同时交纳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包件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的形式,但必须在2009年 2 月6日 12:00时前办理完毕。
3.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持生产厂家法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生产厂家资质证明,标书费汇款凭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一式三份)。
4.递交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09年2月6 日上午15:00前在南昌铁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南昌市二七南路25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2009年2月6日15:00时。
七、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温福铁路(福建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福建省连江县馆头镇工业路华茂公寓内
联系人: 崔 勇
电 话:0591-26272650 15005969945
传 真:0591-2627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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