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新建京沪高速铁路锚具采购招标公告”
2009-01-19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新建京沪高速铁路自北京南站至上海虹桥站南端,含引入北京、天津、济南、徐州、上海枢纽等相关配套工程。招标人拟对本项目所需锚具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本项目建设资金。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关于发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1999〕142号);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7.《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99号);
8.《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9.招标计划批复文件
《关于京沪高速铁路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设函〔2007〕1296号);
10.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招标方式
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进行;
2.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三、招标范围及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购锚具各包件数量、投标人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
四、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
①发售时间:2009年2月2日~2009年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5: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②发售地点: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乙25号908室)。
③付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款项电汇至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
账 户: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铁道专业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1013900059118888
④购买须知:潜在投标人须办理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投标《交易许可证》(咨询电话:0531-82424607)。在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派代表携带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交易证、投标申请表(济铁交表5)、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明、汇款凭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⑤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在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网站及相关信息网站上发布,同时书面或电话通知各潜在投标人。
2.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3.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09年2月24日上午8:30~10:00在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地址:济南市天桥区车站街30号)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
①时间:2009年2月24日上午10:00。
②地点: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地址:济南市天桥区车站街30号)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及相关信息网站发布通知。
五、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5号
联 系 人: 王明东、孙珂
电 话: 010-51827330,010-51876764
传 真: 010-51821147
附件下载: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