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新建新疆喀什至和田S3标甲控料(钢材.水泥.减水剂.
2009-02-03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本文摘要:代发“新建新疆喀什至和田S3标甲控料(钢材.水泥.减水剂.粉煤灰.土工格栅)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Z2009-002
一、招 标 人:新疆兵团建设工程集团喀和铁路工程指挥部
地 址:新疆和田市古江南路2号院2号楼
邮 编:848000
联 系 人:王洪昌
联系电话:13201391361 15199419908
传 真:0903-2029951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
4)《关于新建新疆喀什至和田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8〕1530号)
5) 铁道部《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 号)
6) 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对2009年1月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的批复》(乌铁建电[2008]598号)
7)《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三、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和物资包件数量:
1、本次招标的物资将用于新建喀什至和田铁路路基、桥涵、房屋、站场等工程。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物资的生产、运输、保险和售后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转包、分包。
4、本次招标的物资包件数量见下列数据:
①、标包A01:钢 材:数量为11399吨
②、标包BO1:水 泥:数量为137912吨
③、标包C01:减水剂:数量为500吨
④、标包D01:粉煤灰:数量为18000吨
⑤、标包E01:双向塑料土工格栅:数量为433321平方米
5、资金来源:新疆兵团建设工程集团喀和铁路工程指挥部
四、供货日期:2009年2月至2010年5月
供货日期:根据施工进度按合同约定供货
五、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合格产品。
六、投标人资格及证明材料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物资标包中同时投标。
3、所投产品应有生产许可证和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检验报告。
4、本物资招标钢材包件可以是代理商。水泥包件是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代理商应具有生产厂家的代理委托书。凡具备承担以上物资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包进行投标。
5、生产厂商注册资和专用要求:
(1)标包AO1:生产厂商注册资金800万元。钢材厂商具备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标包BO1;生产厂商注册资金500万元。水泥厂商具备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水泥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标包C01:生产厂商注册资金200万元。具有近期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标包D01:生产厂商注册资金50万元。具有近期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标包E01:生产厂商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主要生产设备经编机必须在三台以上,具有近期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七、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和资格后审的方式,有意参加者可在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投标报名表。
八、联合体: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1. 招标公告:2009年2月3日~2月9日
2. 报名时间:2009年2月3日~2月9日
报名方式:1.办理交易许可手续,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自觉到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991-7922706。
3. 2009年2月10日~2月16日10:00~18:00,投标人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汇款凭证、投标报名申请表到乌鲁木齐铁路局四街集体经济管理处办公楼五楼购买《招标文件》和《资格后审文件》。(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并携带复印件)投标人将购买招标、如招标人在乌市电话联系选购买《招标文件》和《资格后审文件》地点。
4.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①标包AO1、②标包BO1的招标文件售价RMB7000元(柒仟元整),③标包C01~④标包D01~⑤标包E01的招标文件售价RMB3000元(叁仟元整)。每个标包的资格后审文件每份售价RMB1000元(壹仟元整),不论中标与否,此项费用概不退还。
5、投标保证金:购买招标文件后以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标包①A01:100000元(壹拾万元整);②标包B01:100000元(壹拾万元整);③标包C01:20000元(贰万元整);④标包D01:20000元(贰万元整);⑤标包E01:20000元(贰万元整)。在投标截止日前3天到帐。
收 款 单 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喀和铁路工程指挥部
开 户 银 行:和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帐 号:8746010001201100016618
开户行 地址:和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6、质疑截止时间2009年2月17日10:0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2009年2月19日18:00以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7、2009年3月2日,①标包AO1(9:30~10:00)、②标包BO1(10:30~11:00)将投标文件送达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
8、2009年3月2日,①标包AO1(10:00)②标包BO1(11:00)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
9、2009年3月3日,③标包C01(9:30~10:00).④标包D01~⑤标包E01(10:30~11:00)将投标文件送达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
10、2009年3月3日, ③标包C01 (10:00). ④标包D01~⑤标包E01(11:00)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
11.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时,携带厂家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近期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及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1份)以备查验,并携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递交标书按弃标处理。
12、评标结束2天内报送评标结果报告。
13、根据路局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核准的结果发中标通知书。
14.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及时发布通知
15、签订合同:2009年4月6日前签订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合同。
一、招 标 人:新疆兵团建设工程集团喀和铁路工程指挥部
地 址:新疆和田市古江南路2号院2号楼
邮 编:848000
联 系 人:王洪昌
联系电话:13201391361 15199419908
传 真:0903-2029951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
4)《关于新建新疆喀什至和田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8〕1530号)
5) 铁道部《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 号)
6) 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对2009年1月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的批复》(乌铁建电[2008]598号)
7)《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三、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和物资包件数量:
1、本次招标的物资将用于新建喀什至和田铁路路基、桥涵、房屋、站场等工程。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物资的生产、运输、保险和售后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转包、分包。
4、本次招标的物资包件数量见下列数据:
①、标包A01:钢 材:数量为11399吨
②、标包BO1:水 泥:数量为137912吨
③、标包C01:减水剂:数量为500吨
④、标包D01:粉煤灰:数量为18000吨
⑤、标包E01:双向塑料土工格栅:数量为433321平方米
5、资金来源:新疆兵团建设工程集团喀和铁路工程指挥部
四、供货日期:2009年2月至2010年5月
供货日期:根据施工进度按合同约定供货
五、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合格产品。
六、投标人资格及证明材料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物资标包中同时投标。
3、所投产品应有生产许可证和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检验报告。
4、本物资招标钢材包件可以是代理商。水泥包件是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代理商应具有生产厂家的代理委托书。凡具备承担以上物资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包进行投标。
5、生产厂商注册资和专用要求:
(1)标包AO1:生产厂商注册资金800万元。钢材厂商具备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标包BO1;生产厂商注册资金500万元。水泥厂商具备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水泥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标包C01:生产厂商注册资金200万元。具有近期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标包D01:生产厂商注册资金50万元。具有近期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标包E01:生产厂商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主要生产设备经编机必须在三台以上,具有近期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七、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和资格后审的方式,有意参加者可在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投标报名表。
八、联合体: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1. 招标公告:2009年2月3日~2月9日
2. 报名时间:2009年2月3日~2月9日
报名方式:1.办理交易许可手续,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自觉到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991-7922706。
3. 2009年2月10日~2月16日10:00~18:00,投标人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汇款凭证、投标报名申请表到乌鲁木齐铁路局四街集体经济管理处办公楼五楼购买《招标文件》和《资格后审文件》。(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并携带复印件)投标人将购买招标、如招标人在乌市电话联系选购买《招标文件》和《资格后审文件》地点。
4.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①标包AO1、②标包BO1的招标文件售价RMB7000元(柒仟元整),③标包C01~④标包D01~⑤标包E01的招标文件售价RMB3000元(叁仟元整)。每个标包的资格后审文件每份售价RMB1000元(壹仟元整),不论中标与否,此项费用概不退还。
5、投标保证金:购买招标文件后以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标包①A01:100000元(壹拾万元整);②标包B01:100000元(壹拾万元整);③标包C01:20000元(贰万元整);④标包D01:20000元(贰万元整);⑤标包E01:20000元(贰万元整)。在投标截止日前3天到帐。
收 款 单 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喀和铁路工程指挥部
开 户 银 行:和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帐 号:8746010001201100016618
开户行 地址:和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6、质疑截止时间2009年2月17日10:0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2009年2月19日18:00以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7、2009年3月2日,①标包AO1(9:30~10:00)、②标包BO1(10:30~11:00)将投标文件送达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
8、2009年3月2日,①标包AO1(10:00)②标包BO1(11:00)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
9、2009年3月3日,③标包C01(9:30~10:00).④标包D01~⑤标包E01(10:30~11:00)将投标文件送达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
10、2009年3月3日, ③标包C01 (10:00). ④标包D01~⑤标包E01(11:00)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
11.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时,携带厂家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近期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及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1份)以备查验,并携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递交标书按弃标处理。
12、评标结束2天内报送评标结果报告。
13、根据路局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核准的结果发中标通知书。
14.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及时发布通知
15、签订合同:2009年4月6日前签订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