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喀和铁路S2标段甲控材料(外加剂、钢材、水泥、粉
2009-02-04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一、招 标 人:中铁十二局集团喀和铁路S2标段工程指挥部
地 址:喀什泽普镇西大街7号中铁十二局集团(原棉麻公司)
联 系 人:樊宗远 15199885918 0998-8248943
传 真:0998-8250737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
4)《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2003]第11号令)
5)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7)《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办[2008]129号)
8)《关于印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交易规则〉的通知》(铁建设[2008]56号)
9)《关于印发并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暂行)〉的通知》(乌铁建[2006]355号)
10)《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建设管理办法》(乌铁建[2006]479号)
11)《关于新建新疆喀什至和田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8〕1530号)
12)铁道部《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三、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基金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筹等资金
四、招标项目及数量
1、本次招标的物资各包件名称及数量见下表。(注:标包数量为施工图不完全统计的暂定数量,施工图确定后可能有变动。)(请下载)
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物资的生产、运输、保险和售后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4、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转包、分包。
五、供货日期:2009年3月至2009年12月,根据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提供的需求计划供货。
六、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铁道部及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合格产品
七、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通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本次钢材招标可招代理商,水泥招标招生产厂家也可招代理商,其余物资只招生产厂家。
3、投标人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近2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国家建材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且同意工程使用的证明文件。
5、生产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和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同类投标物资产品近五年有铁路大中型项目供应业绩且业主证明供应良好。
7、投标人在2007年度和2008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8、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的生产厂家已获得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9、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物资标包中同时投标。
(2)专用要求:
1)、标包1: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300万元及以上。
2)、标包2:
①、钢材厂商(含代理商所代理的钢材厂商)须具备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②、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600万元及以上。
3)、标包4:
①、水泥生产厂必须拥有年产2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水泥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②、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600万元及以上。
4)、标包6
①、土工格栅生产厂商注册资金400万元以上。主要生产设备经编机必须在三台以上。
本工程工期较紧,投标人需具有风险意识,由于交货期需要而引起的其它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八、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和资格后审的方式,有意参加者可在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投标报名表。
九、招标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1. 招标公告发布:2009年02月04日~02月09日
2. 报名时间:2009年02月04日~02月09日
报名方式:将投标报名表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递交至中铁十二局集团喀和铁路S2标段工程指挥部(地址:喀什泽普镇西大街7号中铁十二局集团),也可将投标报名表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传真0998-8250737。
3.购买招标文件:2009年02月10日-02月16日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7:30在乌鲁木齐市幸福路26号自治区老干所20号楼2号购买甲控物资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汇款凭证、投标报名表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并携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标包2、4的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6000元,其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0元,资审文件每套售价均为:1000元。不论中标与否,此项费用概不退还。
4、质疑截至时间2009年02月22日13:0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2009年02月23日18:00时前以补疑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5、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标包2、3、4:2009年03月02日11:00以前(北京时间以下同)。
标包6、7:2009年03月03日11:00以前
标包1、5:2009年03月04日11:00以前
地点: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铁路局七街)
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时,携带厂家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近期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及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1份)以备查验,并携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递交标书按弃标处理。
6、开标时间:
标包2、3、4:2009年03月02日11:00
标包6、7:2009年03月03日11:00
标包1、5:2009年03月04日11:00
7、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签订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合同、乌铁局铁路建设工程廉政协议书。
十、投标保证金
购买招标文件后以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标包2、4(钢材.水泥)100000元,其余标包20000元。在投标截止日前3天到帐,汇款地址:
收款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户 名: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泽普支行营业部
帐 号:3012 3500 3920 0034 064
附件下载: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