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新建铁路喀什至和田线SP标甲控材料(钢材、水泥、
2009-02-09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建铁路喀什至和田线SP标甲控材料
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喀和铁路工程指挥部
地 址:新疆喀什市克孜都维路杜家湾宾馆215房间
联系人:王波 李志军
电话:15199889501 15199889503
传真:0998-2521443
邮编: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3)《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道部2002年第8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
5)《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2003]第11号令)
6)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7)《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6]478号)
8)《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乌铁建[2006]10号)
9)铁道部《关于优化建设项目管理改进评标方式提高工程质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4]89号)
10)《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11)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铁路喀什至和田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8]1530号
12)《关于新建铁路喀什至和田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1155号)
三、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基金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筹等资金
四、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的物资将用于铁道部批准的、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设计的新建铁路喀什至和田线SP标段工程。
2、本次招标的物资为钢材、水泥、高效缓凝减水剂、I级碎石道碴、预应力钢绞线、锚具。
2、本次招标的物资各包件名称划分估价情况见下表(注:下表数量为初步设计数量,施工图全部确定后可能有所变动,中标后以施工图数量为准)。(请下载)
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物资的生产、运输、保险和售后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4、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转包、分包。
五、实施地点及供货日期
1、实施地点:新建铁路喀什至和田线SP标段工程。
2、供货日期:中标后10天起,按每月物资需求计划分批供应。
3、质量要求:本次招标的物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铁道部有关规定标准。
六、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铁道部及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合格产品。
七、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通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近2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国家建材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且同意工程使用的证明文件。
4、生产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和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类投标物资产品近五年有铁路大中型项目供应业绩且业主证明供应良好。
6、投标人在2006年度和2007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7、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的生产厂家已获得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2)专用要求:
①、标包A01:
1、本标包招生产厂家及代理商。
2、钢材厂商具备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②、标包B01:
1、本标包招生产厂家及代理商。
2、水泥厂商具备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水泥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③、标包C01:
1、本标包招标不招代理商,只招生产厂家。
2、具有近期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投标人已通过ISO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④、标包D01、D02:
1、本标包招标不招代理商,只招生产厂家。
2、生产厂家必须在《铁路用道碴合格生产单位目录》内,有所供道碴的有效采矿生产许可证及铁道部质检中心近期产品检验报告。
⑤、标包E01:
1、本标包招生产厂家及代理商。
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3、具有近期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⑥、标包F01:
1、本标包招标不招代理商,只招生产厂家。
2、锚具生产企业必须获得“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并具有铁道部质检中心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铁道部质检中心出具的近三年质检报告一份)。
3、投标物资制造工厂有3年良好的销售业绩,其投标物资的生产经验须在3年以上;并在近三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项目中有过两个或以上项目供应业绩。
4、锚具生产企业为年产量100万孔以上。
5、锚具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本工程工期较紧,投标人需具有风险意识,由于交货期需要而引起的其它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八、投标人选择标包的方式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九、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和资格后审的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可在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投标报名表。
十、招标工作主要日程安排(北京时间以下同)
1. 招标公告:2009年2月9日~2月13日
2. 报名时间:2009年2月9日~2月13日
报名方式:将投标报名表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传真至0998-2521443。(地址:新疆喀什市克孜都维路杜家湾宾馆215房间)。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
1、时间:2009年2月16日-2月20日上午10:00~12:30 ,下午15:30-18:00在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喀和铁路工程指挥部(地址:新疆喀什市克孜都维路杜家湾宾馆215房间)计划合同部办公室发售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汇款凭证、投标报名表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并携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标包A01的招标文件售价(含资审文件)RMB10000元(壹万元整),标包B01的招标文件售价(含资审文件)RMB7000元(柒仟元整),标包C01的招标文件售价(含资审文件)RMB2000元(贰仟元整),标包D01的招标文件售价(含资审文件)RMB8000元(捌仟元整),标包D02的招标文件售价(含资审文件)RMB8000元(捌仟元整),标包E01的招标文件售价(含资审文件)RMB7000元(柒仟元整),标包F01的招标文件售价(含资审文件)RMB5000元(伍仟元整)。不论中标与否,此项费用概不退还。
十二、投标保证金
购买招标文件后以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标包A01:100000元(壹拾万元整);标包B01:100000元(壹拾万元整);标包C01:10000元(壹万元整);标包D01:100000元(壹拾万元整);标包D02:100000元(壹拾万元整);标包E01:100000元(壹拾万元整);标包F01:50000元(伍万元整)。在投标截止日前3天到帐(注:以上费用采用电汇至指定银行),汇款地址:
收款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喀和铁路工程指挥部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营业部
帐 号:3012341039022182740
开户行地址:新疆喀什市人民东路1号
十三、质疑截至时间为2009年3月5日17:0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2009年3月5日19:00时前以补疑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标包A01、B01、C01:2009年3月10日9:30~10:00时,标包D01、D02、E01、F01:2009年3月11日9:30~10:00时。地点: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铁路局七街)。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时,携带厂家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近期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及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并携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备查验,并携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递交标书按弃标处理。
十五、开标时间:
1、标包A01、B01、C01:2009年3月10日10:00时。
2、标包D01、D02、E01、F01:2009年3月11日10: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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