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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上海至南京城际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牵引供电及电力

2009-02-13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本文摘要:工程概况 上海站至南京站正线线路全长300.209km,除花桥站到发线有效长度为450m外,其余新建车站到发线有效长均为650m。
招标编号:JS2009-019

  新建上海至南京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建上海至南京轨道交通铁路(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人,现决定对本项目的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电力供电系统集成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并就有关问题和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1. 招标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 国家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1. 3 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1.4 铁道部第8号令《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1.5 铁道部铁建设〔1999〕142号《关于印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1.6 铁道部铁建设〔2008〕160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1.7 铁道部铁办〔2007〕35号《关于建立铁路建设项目激励约束考核机制的指导意见》;
  1.8 铁道部铁建设函〔2006〕180号《关于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标段划分的指导意见》;
  1.9 铁道部铁建设〔2006〕221号《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办法〉的通知》;
  1.10 铁道部铁建设〔2006〕83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1.11 铁道部铁建设函〔2007〕723号《关于客运专线系统集成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1.1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改交运〔2008〕402号《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1.13 铁道部铁鉴函〔2008〕497号《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1.14 铁道部铁鉴函〔2008〕1604号《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城际轨道交通项目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工程修改初步设计的批复》;
  1.15 国家、铁道部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本项目的批复文件。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基本建设计划;
  2.2 本项目由铁道部同江苏省、上海市共同出资。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及银行贷款等。
  3.工程概况
  上海站至南京站正线线路全长300.209km,除花桥站到发线有效长度为450m外,其余新建车站到发线有效长均为650m。南京至上海段正线特大桥、大桥、中桥长度共计200.079km,占正线长度的67%;正线路基97.047 km,隧道4座3.083 km。沪宁城际铁路引入虹桥站联络线共有单线桥梁总长6.093km,双线桥梁总长10.141km;南京站跨线车联络线共有单线桥梁总长4座-1.442km;上海西至上海动车检修基地动车运用所走行线(沪杭线)共有单线桥梁长度1座-0.876km;南京西存车场动车走行线共有双线桥梁长度3座-1.322km。全线铺设无砟轨道602.78铺轨公里,新铺道岔259组。
  全线设南京、仙林、宝华山、镇江、丹徒、丹阳、常州、戚墅堰、惠山、无锡、无锡新区、苏州新区、苏州、苏州工业园、阳澄湖、昆山南、花桥、安亭北、南翔北、上海西和上海(虹桥)21个车站。其中,惠山、昆山南、花桥、安亭北、南翔北五站高架。预留栖霞、下蜀南、高资南、陵口、吕城、奔牛东、新闸东、横林、望亭东、唯亭西10个车站。
  本线设计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客运专线。
  (2)正线数目:双线。
  (3)限制坡度:20‰。
  (4)设计行车速度:200km/h及以上。
  (5)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2200 m,困难地段2000 m。
  (6)线间距:除苏州站范围(DK214+711-DK221+807)为4.6m,其余新建地段线间距4.8m(含虹桥引入线双线部分)。
  (7)牵引种类:电力。
  (8)机车类型:动车组。
  (9)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10)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个别450m(花桥站)。
  (11)行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全线一次铺设跨区间无缝线路,沪宁城际正线及虹桥至黄渡正线铺设无砟轨道。
  4.招标方式:
  通信、信号、牵引供电及电力供电系统集成采用施工总承包的公开招标方式。
  5.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沪宁城际全线通信、信号、牵引供电及电力供电系统集成范围内的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电力供电、相关“四电”独立房屋建筑(含附属)及其相关迁改工程的施工(包括建筑和安装工程),材料、设备和器材的采购以及系统集成、联调联试协助配合及模拟试运行等工作。
  6.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的资质;
  (3)具有近五年200km/h及以上铁路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电力供电工程施工经验和营业线施工经验;
  (4)应获得具有成熟、可靠、先进的200km/h及以上铁路通信、信号、牵引供电及电力供电等关键系统供货经验的设备供应商的设备供货和技术支持;
  (5)联合体主办方应为集团公司,主办方应具有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其子公司具备也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再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6)联合体应明确主办方,并提供联合体成员的框架合作协议(包含明确的责任分工)。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有意愿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2月17日10:00时前,将参加投标申请表(部交表5)电传给招标人。
  7.2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09年2月18日至2009年2月24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4:30时。
  7.3 标前会时间:2009年2月20日上午9:00时,地点: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7.4 招标文件的发售地点: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122号(广运饭店8层),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7.5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壹万伍千元整(¥150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80万元人民币。以上款项均电汇到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7.6 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交易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购买人身份证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以及投标申请表(一式三份)原件。
  7.7 招标人开户银行和帐号
    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
    帐号:044136186180809101
  8.资格审查、现场考察
  (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
  9.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在2009年3月10日9:00~10:00时密封递交至铁道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在此时间以外递交的投标文件。
  10.开标
  开标时间:2009年3月10日10:00时;
  开标地点: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出具法人授权书原件)持有效证件在开标会之前签到。
  如果是联合体投标,主办方还需要有联合体其它成员的授权书。
  11.其他
  本公告出现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如以上时间有变化,招标人将及时发布变更公告。
  招标人名称: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龙蟠路171号
    邮政编码:210042
  联  系  人:蒋兔林、王小强
  电    话:025-85836024、85836015
  传    真:025-85836703
  邮    箱:HNCJGCB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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