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新建呼和浩特东站客车上水栓系统物资设备采购招标
2009-03-16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HTWZ2009[L1]—10
一、招标人
名 称:中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南店村
邮 编:010050
联 系 人:张朝辉
联系电话:13948531607
传 真:0471-2249057
电子信箱:zzhyjbb@163.com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9〕21号)。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2001〕12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2005〕27号令)。
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5.《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6.《呼和浩特铁路局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呼铁建管函〔2006〕287号)。
7.《关于新建呼和东站工程2009年甲控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呼铁招标办〔2009〕7号)。
8. 新建呼和浩特东站工程招标文件及施工总承包合同。
9.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呼和浩特市主城区东侧哈拉沁沟与内蒙古正大饲料厂之间的京包线上(南店村)。
2.建设规模:站内共分16股道,4站台,5排客栓,100套客车上水系统。
四、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五、资金来源:铁道部及省筹资金。
六、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呼和浩特东站客车上水栓系统,分为1个包件。招标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及交货地点详见附表“招标物资清单”。
七、投标人选择招标的方式:招标人只接受生产厂家以单独形式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日期安排:
1.潜在投标人可从2009年3月23日至2009年3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携带以下资料到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416室(呼和浩特市车站西街47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件20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换。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产品生产许可证;
(3)拟投标产品由权威机构出具的鉴定证书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中心《交易许可证》;
(5)投标人提供近年来该种产品的经营状况(提供所有合同及验收证明复印件);
2.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09年4月13日上午8:30~10:00前递交到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招标人拒绝接收在此时间范围以外递交的投标文件。
3.招标人将于2009年4月13日上午10:00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参加。
九、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合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年检合格、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并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许可证》的制造商。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设备制造商的注册资金必须在200万元(含200万)以上。
4.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具有有效版本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7.由权威机构出具的鉴定证书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8.有为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且所投标产品必须有成功运行业绩(新产品除外),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9.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10.投标人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十、《交易许可证》办理要求,请各投标人登录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网站(www.htjyzx.com.cn)查询。
附表:招标物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