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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红乌电化甲控料(钢材、水泥)招标公告”

2009-03-30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本文摘要:工程概况   本标段DS1标为烟墩(含)至七泉湖(含)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线路全长437.012Km,既有23个车站,本次设计封闭既有越行站4处(盐泉、二堡、红层、七克台),将既有十三间房车站
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WTZ2009-18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人
  1.项目名称
  兰新线红柳河至乌西段电化改造工程DS1标段甲控物资(钢材、水泥)采购招标
  2.招标人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红乌电化DS1标段项目部
  法人委托人:张 建
联系人:卢永彬  13739929888   王红忠 15209020616传真:0902-2316163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第11号令)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7.《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建设管理办法》(乌铁建[2006]479号)
  8.《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项目物资设备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乌铁建[2009]90号)
  9.《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3号)
  10.《关于印发<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市场交易管理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4号)
  11.兰新线红乌电气化铁路建设指挥部2009年3月份甲控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
  12.《兰新线红柳河至乌西段电气化改造工程DS2标段施工总承包合同》
  13.《关于印发并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暂行)>的通知》(乌铁建[2006]355号)
  三、工程概况
  本标段DS1标为烟墩(含)至七泉湖(含)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线路全长437.012Km,既有23个车站,本次设计封闭既有越行站4处(盐泉、二堡、红层、七克台),将既有十三间房车站性质调整为越行站。电化改造后,烟墩(含)至七泉湖(含)共分布烟墩、红旗村、红光、哈密、火石泉、头堡、柳树泉、雅子泉、了墩、十三间房、大步、红台、小草湖、红旗坎、鄯善、红山口、巴哥、火焰山、七泉湖共19个车站,其中区段站1处、中间站3处、越行站15处。
  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Ⅰ级;正线数目:双线;最小曲线半径:维持既有;到发线有效长度:850m(双机880m),哈密以东预留1700米条件;牵引种类:电力牵引;机车类型: SS系列,和谐系列。;牵引质量:初期4000t、5000t、哈密以东预留10000t条件;闭塞方式:自动闭塞;建筑限界:满足开行双层集装箱建筑限界标准。
  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范围
  五、工期要求
  2009年5月10日至2009年10月31日,具体的供货日期以甲方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六、质量要求
  投标的钢材、水泥符合国家现行的产品质量验收标准。
  七、招标方式及对投标人的要求
  1.招标方式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2.1通用要求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水泥或钢材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1.2生产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和生产许可证。
  2.1.3投标人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近2年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1.4代理商可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但必须具有生产厂授权的代理授权书及授权单位的资质材料,且注册资金必须达到500万元(含)以上。
  2.1.5 投标人在2007年度和2008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
  2.1.6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参加铁路大、中、维修建设的供货业绩,或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4亿元人民币以上。
  2.2水泥专用要求
  2.2.1 水泥生产厂必须拥有年产6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
  2.2.2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建材产业发展政策相关规定。
  2.3钢材专用要求
  2.3.1投标人所代理的钢材生产厂必须具备长材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2.3.2投标人所代理的钢材生产厂自身必须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2.2.3投标理人所代理的钢材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4 其它注意事项
  2.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投报同一包件。
  2.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3 投标人运输配套设施完善,具有一定的规模。
  凡具备以上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进行投标。
  八、招标工作安排:
  1.公告时间
  2009年3月30日~4月3日
  2.报名时间
  2009年3月30日~4月3日上午:9:3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以下同)致电并传真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红乌电化DS1标段报名。报名申请表可以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下载。
  传真要载明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企业法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并加盖公章。
  3.缴纳场地费
  请投标人按照场地及设施使用费交纳程序及时缴纳场地及设施使用费,开标前(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将场地费发票原件及交款通知书第二联交至铁道工程交易中心查验、备案,否则拒绝入场交易,责任由投标人自负。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991-7922706。
  4、购买招标文件
  2009年4月6日~4月13日上午:9:3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以下同)。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申请表(乌交表4原件一式三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红乌电化DS1标段(单位地址:哈密市前进西路3号江南宾馆)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
  招标文件及资审文件一套售价:第一包叁仟元整(¥3000.00元)、第二包叁仟元整(¥3000.00元)。不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同时现金交纳(¥2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质疑截止时间2009年4月14日18:0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并发送电子版,2009年4月15日18:00前以答疑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统一给予答复,请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答疑书后立即以传真的形式确认回执。
  6.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于2009年4月30日10:00前递交到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并清楚地标明:兰新线红柳河至乌西段电气化改造工程DS1标段甲控钢材、水泥采购投标文件,招标编号,包件号:包件1或包件2,并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注明“在2009年4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开标前不得开封”。迟于2009年4月30日10:00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09年4月30日10:00,召开甲控物资(钢材、水泥)招标开标会。届时请投标人务必带上投标保证金交款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参与开标。
地址: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河南西路1号铁路局七街)。
  7.评标时间:2009年4月30日起评标。
  8.2009年5月4日报送评标总结报告。2009年5月5日签发经乌铁局招标办审核批准的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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