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东北东部铁路新建通化至灌水段工程粉煤灰招标公告
2009-04-08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STJW2009-19
东北东部铁路新建通化至灌水段工程开工在即,按东北东部铁路通道通灌工程建设指挥部要求,对工程所需粉煤灰组织招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4.《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5.《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6.《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7.《关于东北东部铁路新建通化至灌水段工程粉煤灰招标计划的批复》(沈铁通灌指〔2009〕14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等详见附表。
三、招标方式
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进行。
2.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四、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资金、地方政府资金、银行贷款。
五、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
①发售时间:2009年4月13日~2008年4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5:30)。
②发售地点:各包指定地点,详见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③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投标申请表(部交表5,一式三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见附表。
④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书面通知各投标人。
2.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3.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09年5月5日上午8:00~8:30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37号)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
①时间:2009年5月5日上午8:30时。
②地点: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37号)。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时参加。
六、本次招标合格投标人基本要求为: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具有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两年(2007年度和2008年度)良好的财务状况。
3、生产厂家必须以自身的产品参加投标,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标包。
七、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通灌项目部
地 址:辽宁省宽甸县灌水镇福禄大酒店
联系人:罗克清 15041528833 石 鑫 15041528828
传 真:0415-5190002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通灌项目部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
联系人:王伟周 15304258808
传 真:0414-8918199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海口街40号三楼
联系人:陈杰 13804039707 姜富贵 13516040191
电 话: 024-62034997 传 真:024-62031535
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通灌项目部
地 址: 吉林省通化县
联系人:叶咏良
电 话:13298865006 传 真:0435-5336688
附件下载:通灌FJ.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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