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蓟港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物资(牵引变电设备)招
2009-04-20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000425
按照铁道部统一部署,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所需的牵引变电设备由建设单位招标采购。
本次招标为蓟港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所需牵引变电设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关于发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1999〕142号);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7〕219号);
7.《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99号);
8.《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9.招标计划批复文件:《关于蓟港铁路北塘西至东大沽段扩能改造工程铁道部管理的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设函〔2007〕1243号);
10.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招标范围及投标人资格
1.本次招标采购牵引变电设备。
2.技术规格要求: 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应达到100万元(含)以上;
(3).投标物资须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铁道部《铁路产品认证证书》等相关准入证明;
(4).投标人须获得国家、部级有资质的机构颁发的投标物资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大型铁路工程项目中的供货业绩证明。
三、招标方式
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进行。
2.本次招标采购物资设备共为两个包件,包件不可拆分。
四、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
五、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
①发售时间:2009年4月24日至4月28日17:00点。
②发售地点:天津蓟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兆路惠森花园2号楼底商)。
③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代表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标书售价见附表。每个投标人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01包: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 02包: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或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投标保函, 投标保证金要求转帐缴纳(开户行:建行河东支行,帐号:12001625400052507665)。
2.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3.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09年5月14日上午9:00点前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15号天佑大厦3层)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
①时间:2009年5月14日上午9:00时。
②地点: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15号天佑大厦3层)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网站发布通知。
七、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八、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天津蓟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岳文强 万学东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兆路惠森花园2号楼底商
电 话:02226193559
传 真: 02226192078
手 机:13512201000
邮 箱:wan93559@126.com
文件下载:000425附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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