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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湘桂铁路永州至柳州段提速扩能改造工程XG-3标段甲

2009-04-23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admin 编辑 浏览次数:
本文摘要:湘桂铁路永州至柳州段扩能提速扩改造工程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湘桂铁路衡阳至南宁段扩能改造工程可性行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8〕328
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NJ2009-042
  湘桂铁路永州至柳州段扩能提速扩改造工程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湘桂铁路衡阳至南宁段扩能改造工程可性行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8〕3288号)批准建设。中铁十二局湘桂铁路扩改工程3标指挥部为湘桂铁路永州至柳州段扩能提速改造工程3标的招标人,现对该标段所需的钢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钢绞线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工程概况
湘桂铁路永州至柳州段扩能改造工程,线路北起兰家村出站端K151+300,经东安东、庙头、全州、松川、新兴安、千家至灵川,穿过桂林城区至二塘,线路继续南行,永福后大取直,经黄腊、东泉、香兰北、香兰,跨过柳江,左右线分别引入柳州西,终至柳州枢纽柳州站中心(K533+131.75),既有线长度383.805km,改建后线路长度350.693km。XG-III标起于马口岭双线中桥台尾DK284+940.43,止于临川站南DK344+000,全长59.060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标段内的改移道路、管线等迁改工程;区间和站场路基土石方、路基附属、桥梁、隧道、涵洞以及站台墙等站场设施等。
    二、招标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 《关于发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1999〕142号);
   5.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 《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7.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8、《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的通知》(铁建设[2007]202号);
  9、《铁路有形建设市场交易规则》(铁建设[2008]56号);
  10.《湘桂线甲控物资设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11.《湘桂铁路永州至柳州段提速扩能改造工程XG-3标物资招标计划申请表》的批复。
  三、招标方式
  1. 在铁道工程 南宁 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四、合格投标人条件
  1. 投标人资质的基本要求
  (1)进入南宁铁路局湘桂线提速扩改工程建设指挥部合格供应商目录;
  (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年检合格的,具有相应投标产品供应能力和运输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 钢材、水泥、粉煤灰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家,也可以是代理商;外加剂、钢绞线投标人仅为生产厂家;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5)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6)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
   (7)生产厂家产品应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两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对列入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由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8)生产厂家产品应具有省部级及其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等(国家不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的除外);
    (9)生产厂家产品应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至少 3年以上为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投标产品且成功运行的业绩(新产品、特殊产品除外),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10)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对于技术规格书中有较高要求的产品,应提供详细的生产和检测设备证明资料以及生产工艺流程和设备技术参数、检测标准;
  (11)已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一级或二级交易市场办理了交易许可证(二级交易市场交易证办理地点: 南宁市衡阳西路27号 ,携带资料:交易证申请表、企业资质相关资料);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资质的其他要求。
  (1)水泥
     ① 水泥的年产量60万吨以上,采用干法回转窑生产;
     ② 水泥代理商年销售收入达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生产厂家年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钢材
   ① 钢材生产厂家的年产量60万吨以上
   ② 钢材代理商应有近3年同类产品的销售供应业绩,且年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有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钢材供应业绩。
  (3)混凝土外加剂
   ① 近三年内至少有两项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近;
   ② 混凝土外加剂(聚羧酸减水剂)年生产能力达到2万吨以上;近三年同类产品年平均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
   ③ 混凝土外加剂(聚羧酸系产品)属于铁道部科技司发布的《关于公布经检验合格的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通知》的名单范围内。
  (4)粉煤灰
   ① 投标代理商须有3年良好的销售业绩,有在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项目中同类物资销售或代理销售的良好业绩。
   ② 本次招标的粉煤灰应在国家、省、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为合格产品。
   ③代理商注册资金150万元(含)以上,有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5)钢绞线
   ① 近三年内至少有两项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
   ② 钢绞线必须是生产厂家。
  五、招标范围及物资分包清单(请下载)
  六、招标日程安排
  1. 2009年4月 23 日起-2009年4月29日止在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招标公告。
  2. 发售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叁 仟元整(3000.00元);
  (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有效身份证明、铁道部一级或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的交易许可证和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的备案证明;
  (3)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4)发售时间:2009年4月 30 日—5月 4 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5)发售地点:中铁十二局湘桂铁路扩改工程III标指挥部(广西兴安县好时城酒店203号)。
  3. 招标文件的澄清
  (1)任何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要求或需要答疑的,投标人应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材料于2009年 5月 12日 17:00时之前以电传方式送达招标人,过期不再受理。
  (2)收到投标人上述要求后,招标人在2009 年 5月 14日 17:00时之前,以书面或电传方式进行答复。
  4.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投标人务必于2009年5月 25 日下午14:00-15:00时在 南宁 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按弃标处理。
  5. 开标时间、地点
  招标人于2009年5月 25 日下午15:00时在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开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在开标会之前签到,参加开标会。
  七、本公告出现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如以上时间有变化,招标人将及时发布变更通知。
  八、招标人信息
  1. 名称:中铁十二局湘桂铁路扩改工程III标指挥部
    2. 地址:广西省兴安县好时城酒店203号
    3. 邮编:541000
  4. 联系人:邓美容    
  5. 电话: 15878312208
  6. 传真: 0773-6221576
  7.邮箱:xgwzdmr@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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