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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新建广州至珠海铁路站后工程建管甲供通信、信号、

2009-04-27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admin 编辑 浏览次数:
本文摘要:经铁道部批准,广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对新建广州至珠海铁路(以下简称“广珠铁路”)站后工程需先行进行设备选型的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等建管甲供物资设备采购进行国
招标编号:WZ-2009-07


  经铁道部批准,广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对新建广州至珠海铁路(以下简称“广珠铁路”)站后工程需先行进行设备选型的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等建管甲供物资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广珠铁路位于珠江三角洲西翼,纵贯广州、佛山、江门、珠海四市。线路自京广线上的江村编组站南端引出,终点站为高栏港站,线路全长189.376km,项目总投资为135.73亿元,建设工期4年。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第27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5.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
  6.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7〕199号);
  7.铁道部《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7〕495号);
  8.铁道部《关于新建广州至珠海铁路复工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94号);
  9.铁道部招标办对《关于报送新建广珠铁路站后工程需先行招标物资设备(建管部分)招标计划的请示》(广珠铁计函〔2009〕29号)的电话通知(编号:2009-106)。
  10.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招标办《〈关于广珠铁路站后工程建管甲供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请示〉的批复意见》
  11.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铁道部的规范性文件。
  三、招标范围及物资设备分包清单
  本次招标采购的为广珠铁路站后工程需先行进行设备选型的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等建管甲供物资设备。各包件物资设备名称、数量详见《广珠铁路站后工程建管甲供四电物资设备先行招标范围及分包清单表》。
  四、招标方式
  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铁道工程广州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共和西路7号3楼)进行。
  2.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五、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合格投标人基本要求为:
  1.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和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且合法有效存续。
  2.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级别认证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
  3. 投标人有3年良好的销售业绩;投标物资设备的生产经验须在3年以上;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所提供的设备需在近3年铁路大型项目中有三个以上项目的投标人中标业绩,并且成功运行至少一年。
  4.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两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对列入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由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对于要求须按生产许可证和制造特许证生产的产品、国家第一批3C 认证产品,应取得相应证书。
  6.凡《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办法》(铁道部第15号令)等要求认定的产品,其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
  7. XH2、XH3、XH5、DQH1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包件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指定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投标牵头人应负责协调本包件内各设备供应商相关事宜。
  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应按要求将共同投标协议(复印件)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包件中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8. 除TX1、TX2、TX3包件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以代理商名义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9.以制造商名义投标的,如投标包件内有多家制造商生产的产品,允许投标人代理同一包件内其他制造商生产的产品。
  10.同一包件内,一个制造商制造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由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六、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资金、地方政府资金和银行贷款。
  七、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
  ①发售时间:2009年5月4日—2009年5月8日(每日9:00-11:30;14:30-16:30)。
  ②发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共和西路7号3楼铁道工程广州交易中心。
  ③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招标人账号(具体银行信息见“招标人信息”,现场不接受现金),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TX2、XH3、DL2包件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其他包件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派代表携带铁道工程广州交易中心交易证、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没有交易证的投标人,可与铁道工程广州交易中心联系(联系人:林俊华;电话:020-61321643 ;传真:020-61321743)查询办理手续。
  2.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和责任自负。
  3.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在2009年5月10日12:00时前以书面方式(签字并加盖公章)传真至招标人,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gzwzb@126.com”,招标人将于2009年5月13日在铁道工程广州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答疑书,并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接到书面或电话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书面确认。对于投标人未及时了解补遗或答疑信息,造成投标人投标错误,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4.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09年5月27日上午8:30~10:00在开标地点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
  ①时间:2009年5月27日上午10:00。
  ②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共和西路7号3楼铁道工程广州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铁道工程广州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通知。
  八、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广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东省鹤山市前进南路5-7号
  邮政编码:529700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珠海市凤凰支行
  账    号:2002020219100530088
  联 系 人: 邓锡保 程文才
  联系电话: 0750-8545828、0750-8545819
  传真:0750-8545819
  邮箱:gzwzb@126.com
  铁道工程广州交易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共和西路7号3楼
  电? 话:020-61321643  传真:020-61321743
  联系人:林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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