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新建奎北铁路甲供物资电缆招标公告”
2009-05-05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admin 编辑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乌铁招标2009-041
一、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奎北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迎宾路25-1号
邮 编:834000
联 系 人:赵长杰 15209901277 张慧莉 15209908862
联系电话:0991-7952945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铁道部等七部委第12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4.《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5.《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3号)
6. 《关于印发〈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市场交易管理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4号)
7.《关于印发并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暂行)〉的通知》(乌铁建[2006]355号)
8.《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建设管理办法》(乌铁建[2006]479号)
9.《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10.《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99号)
11.《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12.《新建铁路奎屯至北屯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意见》(铁建函〔2007〕287号)
13.《关于新建铁路奎屯至北屯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建设函[2007]734号)
14.、《关于新建铁路奎屯至北屯线工程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设函[2007]1182号)
15、铁道部鉴定中心批准的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提供的新建铁路奎屯至北屯线工程设计文件
三、甲供物资招标项目名称及主要工程数量(请下载)
四、供货日期:
供货日期:2009年6月15日开始供货。
五、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合格产品。
六、投标人资格及证明材料要求:
1.所有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须提供省部级及以上的CMA检验报告。
3.生产的同种产品必须在铁路主要干线中使用过三年以上。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物资标包中同时投标。
5.必须提供厂家的生产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6.本次招标不招代理商只招生产厂家。
七、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和资格后审的方式,有意参加者按附件填报:《投标报名申请表》。
八、联合体: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1. 招标公告:2009年 5月 5 日- 5 月 10 日
2. 报名时间:2009年 5月 5 日- 5 月 10 日
报名方式:将投标报名表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递交至乌鲁木齐铁路局奎北建设指挥部(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铁路局附属机构办公楼二楼214室),或传真至电话0991-7952945。
3.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2009年 5 月 11 日-5月 15 日上午10:00~12:30 ,下午15:30-17:00在乌鲁木齐铁路局奎北建设指挥部计合部(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铁路局附属机构办公楼二楼214室)发售甲供物资招标文件、资审文件合计售价: 2000元。可用支票、汇票支付。不论中标与否,售后概不退还。购买招标文件和资审文件时同时缴纳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购买招标、资审文件款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到以下地址,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汇款单据复印件。
收款单位:乌铁局奎北铁路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克拉玛依建行石油分行营业部
帐 号:65001890100052505092
4、质疑截至时间2009年5 月 17 日15:3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2009年5 月 18 日18:00时前以补疑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5、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2009年 6月 2 日9:00~9:30(北京时间以下同)。
地点: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铁路局七街北二路177号)
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时,携带厂家的生产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投标申请表(乌交表4原件一式三份)以备查验。逾期递交标书按弃标处理。
6、开标时间:2009年6月2日9: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