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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张集铁路甲控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09-05-06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admin 编辑 浏览次数:
本文摘要:“张集铁路甲控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名称:中铁四局集团集包增建第二双线工程指挥部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河东区工业路
  联系人:陈阳
  电话:13734747504
  传真:0472-4115922
  E-mail:zgxclc@sohu.com
  二、招标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4. 铁道部第8号令《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7.《呼和浩特铁路局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呼铁建管函[2006]287号);
  8. 《关于张集铁路工程甲控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呼铁招标办[2009]10号)。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物资为张集铁路甲控物资,具体数量规格详见附表。
  四、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进行。
  五、资金来源
  张集铁路工程建设资金。
  六、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
  ①发售时间:2009年5月11日至2009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②发售地点: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416室
  ③购买须知:投标人应按公告附表中各包件对应的物资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交易证(有效的铁道工程交易中心交易证或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交易证均可)及营业执照副本等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以现金方式购买,售价见附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书面或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3.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4.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投标文件应在2009年5月31日8-10时递交到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开标时间为2009年5月31日10时,地点: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  
  七、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特许证);
  3、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5、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6、有国家和铁道部标准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7、所投标产品必须有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三年以上供货业绩并成功运行,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8、拟投标产品具有近三年由铁道部相关部门出具的技术签定证书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9、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10、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11、允许代理商投标,但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八、其他
  本公告出现的时间为北京时间,以上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网站及时发布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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