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兰州至西宁铁路增建第二线工程设备(交通工具)采
2009-05-07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admin 编辑 浏览次数: 兰州至西宁铁路增建第二线工程设备(交通工具)采购招标即将进入铁道工程兰州交易中心按法定程序及交易规则进行,兰州铁路局工程管理所诚邀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
招标单位:兰州铁路局工程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周国齐
联系人: 邵 艳
地址:兰州市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 邮编:730000
电话: 0931-4924777(市电) 传 真:0931-4925747
路 电: 071-24777 传 真:071-25747
二、招标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27号令);
4.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5. 《关于发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建设[1999]142号文);
6.《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铁道部2003第11号令);
7.《兰州铁路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兰铁办[ 2005 ]163号);
8.《兰州铁路局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兰铁办[ 2005 ]164号);
9. 《关于兰州至西宁铁路增建第二线工程清理概算的批复》(铁鉴函[2008]1714号)。
三、招标范围
兰州至西宁铁路增建二线工程设备(交通工具)采购招标。
四、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资金。
五、招标内容:(请下载)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招标的具体情况,对各投标人资质做如下要求:
1、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为汽车生产厂家区域总代理或一级经销商,应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委托经办投标事务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包进行投标。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招标主要时间安排:
1.发布招标公告:
2009年5月7日~2009年5月13日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rebcenter.com.cn)发布;
2. 投标申请表(见附表1)的递交:
申请投标表按附表1填写好后,于2009年5月13日18时以前传真至:兰州铁路局工程管理所。申请投标表按时递交即为正式报名,逾期递交的将被拒绝。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
3. 招标文件发售:
3.1 时间:2009年5月14日~2009年5月18日每天9:00-17:00;
3.2 地点:兰州铁路局工程管理所;
3.3 收到各投标人的投标申请表后,在递交投标申请表截至时间后24小时以内,兰州铁路局工程管理所将复函确认,并明确购买招标文件的具体事宜。
4.招标文件的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4.1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支付形式: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
支付形式: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
4.2 各投标申请人请于2009年5月18日17时前按照公告公布的开户行和账户,将上述款项电汇至招标人,本次招标只接收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或其他方式,谢绝邮购。
收款单位:甘肃陇建工程造价中心
开 户 行:建行铁路支行营业部
账 号:620013700010503697912212
在铁路资金中心开户单位
收款单位:甘肃陇建工程造价中心
开 户 行:兰州铁路资金结算所
账 号:202212
5.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投标文件应于2009年6月3日上午8:00~8:30报送至铁道工程兰州交易中心。
6. 开标时间、地点:2009年6月3日上午8:30在铁道工程兰州交易中心开标。
7. 评标时间:2009年6月3日上午8:30开标结束后即开始评标。
8. 评标结束后向兰州铁路局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报送评标结果报告。
9. 招标结果公布:在兰州铁路局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批复评标结果报告后二日内,在铁道工程兰州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结果公告。
十、其他事项: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投标申请表》一份,《投标申请表》见附件1。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