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京九铁路电气化工程(上海局管段)通信物资设备采购
2009-05-07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admin 编辑 浏览次数: 一、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名 称:上海铁路局京九电化改造工程指挥部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北京路266号
邮 编:236058
联 系 人: 蒯东山 魏 刚
联系电话:(市) 0558-2482733 0558-2483233
(路) 0484-82733 0484-83233
传 真: (市) 0558-2482733 0558-2482733
(路) 0484-82733 0484-82733
电子邮箱:ahkds@163.com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令第12号);
4.铁道部《关于京九铁路电气化工程北京西至乐化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531号文);
5.《关于京九铁路电气化工程(上海局管段)通信设备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09]48号)
6.设计院施工设计资料、技术规格书。
三、招标设备基本情况
见附表
四、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通信物资设备5个包件。
五、交货地点
上海局京九工地。
六、交货日期
交货日期预计在2009年6月开始。分期分批供货,根据工程进展时间、地点和数量等在合同及供货计划中明确。
七、招标方式
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上海铁路局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和局监察处的监督、指导下,进入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公开招标。
2.投标人对所有包件一包一投。
八、潜在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代理商。
2.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或同等级别认证证书。
3.具有铁道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特许证或行业许可证。
4.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
5.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7.设备必须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对列入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须提供同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8.具有为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同类产品的供货三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且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9.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财务、技术、维修保养和运输能力;
九、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公告时间:2009年5月7日~11日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招标信息网及相关信息网上发布;
2.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5月12~18日(双休日除外)(9:00~11:00,14:00~16:00);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上海铁路局京九电化改造工程指挥部(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北京路266号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数额见附表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款电汇到上海铁路局京九电化改造工程指挥部,开户银行:工行颍东支行 帐号:1311036509088008926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电汇到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开户银行:上海市建行闸北支行;账号:31001519300055659542。(不接受个人汇款)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分交表3原件一式三份)、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复印件。
5.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投标人务必于2009年6月3日上午8:00~8:30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逾期或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按弃标处理。
6.开标时间、地点
招标人于2009年6月3日上午8:30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铁联大厦11楼1112室)召开开标会。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证件参加。
本公告中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并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上述时间安排若有变化,招标人将在上述网站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