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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兰新线红乌电化改造工程甲供建管物资电力设备(综

2009-05-11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admin 编辑 浏览次数:
本文摘要:兰新线红乌电化改造工程甲供建管物资电力设备(综自、微保及母线保护装置、高压开关柜、变/调压器、变压器柜、低压柜、箱式变电站、双电源切换箱)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2009-051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人
  1.项目名称
  兰新线红乌电化改造工程甲供建管物资电力设备(综自、微保及母线保护装置、高压开关柜、变/调压器、变压器柜、低压柜、箱式变电站、双电源切换箱)采购招标
  2.招标人
  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兰新线红乌电气化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新疆哈密市前进东路260号四楼物资设备部
  联 系 人:周  涛          0902-7121690
                            0902-7121690(传真)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第11号令)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供建管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7.《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项目物资设备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乌铁建[2009]90号)
  8.《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3号)
  9.《关于印发<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市场交易管理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4号)
  10.《关于对2009年5月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的批复》(乌铁建电 [2009] 327号)
  11.《关于印发并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暂行)>的通知》(乌铁建[2006]355号)
  12.本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三、工程概况
  改建铁路兰新线红乌电气化改造工程全长640.579公里,线路等级为Ⅰ级,建筑限界满足通行双层集装箱的要求,本工程的总投资约为42.8599亿元。
  四、甲供建管物资设备招标范围(请下载)
  六、工期要求
  2009年6月10日至2009年10月31日,具体的供货日期以甲方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七、供货日期、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2009年12月30日前根据施工进度按合同约定交货。
  交货地点:兰新线红柳河至乌西段电气化改造工程设备安装地现场。
  八、质量要求
  投标设备符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标准(TB),产品质量合格。
  九、招标方式及对投标人的要求
  1.招标方式
  1.1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1.2 本次招标不接受厂家联合体投标 。
  2.对投标人的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生产供应能力及经验的生产商(本次招标不招代理商)。
  2.2投标人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报告、产品鉴定证书、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低压配电柜有CCC认证证书。
  2.3 投标人2007年度和2008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2.4 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参加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用户使用证明(由铁路局机务处或工管所出具)。
  十、招标工作安排:
  1.公告时间
  2009年5月11日~5月15日
  2.报名时间
  2009年5月11日~5月15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致电并传真乌鲁木齐铁路局兰新线红乌电气化铁路建设指挥部物资设备部报名。报名申请表(乌交表4)在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下载。
  传真要在报名申请表(乌交表4)下部载明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地址、邮编并加盖公章。
  3.缴纳场地费
  请投标人按照场地及设施使用费交纳程序及时缴纳场地及设施使用费,开标前(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将场地费发票原件及交款通知书第二联交至铁道工程交易中心查验、备案,否则拒绝入场交易,责任由投标人自负。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991-7922706。
  4、购买招标文件
  2009年5月16日~5月22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申请表(乌交表4原件一式三份)交款证明到兰新线红柳河至乌西段电气化改造工程指挥部(新疆哈密市前进东路260号四楼物资设备部)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及资审文件售价。
  包件1:肆仟元整/套(¥4000.00元);
  包件2:肆仟伍佰元整/套(¥4500.00元);
  包件3: 贰仟元整/套(¥2000.00元);
  包件4:柒仟元整/套(¥7000.00元);
  包件5:伍仟伍佰元整/套(¥5500.00元);
  包件6:柒仟元整/套(¥7000.00元);
  包件7:陆仟伍佰元整/套(¥6500.00元);
  包件8:贰仟元整/套(¥2000.00元)。
  不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同时投标人所投包件需以电汇方式提交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标书时提供银行出据的电汇票据复印件。
  在规定时间里报名投标申请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和投标保证金电汇入指定帐号:(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
户  名:乌鲁木齐铁路局兰新线红乌电气化铁路建设指挥部
  开户行:建设银行哈密铁路支行
  帐  号: 1401 0177 2008
单位地址:哈密市前进东路260号
  5.质疑截止时间2009年5月25日18:0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并发送电子版。电子版发送到物资设备部(物资设备部邮箱号为hwdqhwzb@126.com),同时,质疑书必须注明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便于答疑确认。2009年5月26日12:00前以答疑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统一给予答复,请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答疑书后立即以传真的形式回执确认。
  6.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于2009年6月9日10:30前递交到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并清楚地标明:兰新线红乌电气化改造工程采购投标文件,招标编号,包件号,并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注明“在2009年6月9日北京时间10:30开标前不得开封”。迟于2009年6月9日10:30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届时请携带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省部级质检中心产品检验报告,省部级及以上鉴定机构的产品鉴定证书(以上均为原件)以备查验。
  2009年6月9日10:30,召开甲供建管物资电力设备(综自、微保及母线保护装置、电力开关柜、变/调压器、高压柜体、低压柜体、箱式变电站、双电源切换箱)招标开标会。
地址: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河南西路1号铁路局七街)。
  7.评标时间:2009年6月9日起评标。评标结果在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8.2009年6月11日报送评标总结报告。2009年6月15日签发经乌铁局招标办审核批准的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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