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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南疆线库尔勒阿克苏增建第二线工程库野、野轮段(Z

2009-05-15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admin编辑 浏览次数:
本文摘要:物资名称:南疆线库尔勒阿克苏增建第二线工程库野、野轮段(ZH1标)甲控物资(钢材、水泥、减水剂、粉煤灰、预应力钢绞线)。
附件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WTZ2009-053
  一、基本情况
  物资名称:南疆线库尔勒阿克苏增建第二线工程库野、野轮段(ZH1标)甲控物资(钢材、水泥、减水剂、粉煤灰、预应力钢绞线)。
  招 标 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南疆铁路库轮段增建二线ZH1标工程指挥部。
  地    址:库尔勒火车东站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南疆铁路库轮段增建二线ZH1标工程指挥部(原库尔勒火车东站铁路生活管理段院内)
  联 系 人:闫宝明、李连胜
  电   话:15999027520、15999016885
  传  真:0996-8642750
  邮   编:841000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3)《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4)《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5)《关于改建铁路南疆线库尔勒至野云沟段增建第二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1105号);
  6)《关于开工建设南疆线库尔勒至野云沟段增建第二线孔雀河特大桥库库高速公路立交特大桥工程的批复》(铁计函〔2008〕1459号)
  7)《关于改建南疆铁路野云沟至轮台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1469号)
  8)《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3号)
  9)《关于印发〈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市场交易管理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4号)
  10)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项目物资设备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乌铁建〔2009〕90号)
  11)铁道部关于改建铁路南疆线野轮沟至轮台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要求
  12)《关于印发并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暂行)〉的通知》(乌铁建[2006]355号)
  13)其他有关本工程的文件及资料
  三、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基金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筹等资金
  四、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的物资将用于南疆线库尔勒阿克苏增建第二线库野、野轮段工程。
  2.本次招标的物资数量见下表(请下载)
  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物资的生产、运输、保险和售后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4、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转包、分包。
  五、实施地点和工期。
  1、实施地点:南疆线库野、野轮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工地
  2、供货日期:按合同约定供应。
  六、质量要求
  设备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合格产品。
  七、投标人选择标包的方式: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八、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九、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通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投标人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近2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生产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和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类投标物资产品近五年有三个及三个以上铁路大中型项目供应业绩且业主证明供应良好;
  5)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的生产厂家已获得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具有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7)铁道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专用要求:
  标包1(钢材):
  1)生产厂或代理商已列入铁道部或乌鲁木齐铁路局钢材合格供应商目录。
  标包2(水泥):
  1)水泥厂家具备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水泥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3)必须具有近三年参加铁路大、中、维修建设的供货业绩,或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4亿元人民币以上;
  4)本次招标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均可参加。
  标包3(减水剂):
  1)生产厂家注册资金200万元。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减水剂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本次招标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均可参加。
  标包4(粉煤灰):
  1)粉煤灰生产厂必须拥有年产2万吨;
  2)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3)本次招标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均可参加。
  标包5(预应力钢绞线):
  1)低松驰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及以上;
  2)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4)投标人已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
  5)本次招标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均可参加。
   本工程工期较紧,投标人需具有风险意识,由于交货期需要而引起的其它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十、招标安排
  1. 2009年5月15日~5月20日发布招标公告。
  2.投标报名:投标人将投标报名表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传真至0996-8642750。
  3.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
  2009年5月20日~5月26日上午10:00~12:30 、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以下同),投标人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预应力钢绞线)、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投标物资技术条件的检测报告到库尔勒火车东站库阿二线铁路建设指挥部物资设备部(六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汇款凭证、投标报名表到库尔勒火车东站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南疆铁路库轮段增建二线ZH1标工程指挥部(原库尔勒火车东站铁路生活管理段院内)一楼物资设备部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售价:包件1、包件2每套CNY8000元(捌仟元整),包件3、包件4、包件5,每套CNY4000元(肆仟元整)不论中标与否,此项费用概不退还。
  投标保证金:包件1、包件2各CNY100000元(壹拾万元整),包件3、包件4、包件5,各CNY20000元(贰万元整)在投标截止日前3天到帐,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汇款单据复印件。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资审文件款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到以下地址:
  收款单位: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南疆铁路吐库二线S4标段工程指挥部
  开户银行:建行巴州分行库尔勒新城区分理处。
  行    号:105888000055
  帐    号:65001700400052500230
  4.质疑:截至时间2009年5月28日12:3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 2009年5月28日18:30时前以补疑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5.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 2009年6月12日9:00~9:30以前(北京时间)。
  地点: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铁路局七街)。在递交审查申请书时,申请人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代理商需携带代理厂家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以备查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审查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 2009年6月12日9:30
  7.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及时发布通知。
    附件:投标报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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