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湘桂铁路衡阳至永州段扩能改造工程桥涵桩基工程质
2009-06-03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一、工程概况
湘桂铁路衡阳至永州段扩能改造工程东起京广线衡阳站湘桂K0+000(衡阳站中心以南0.533km),沿既有京广线向南,在周家坳上跨既有京广线和107国道后与新衡阳站联络线合并,在衡阳市南外环湘江三桥下游25m处跨越湘江,线路向西,过三塘后大取直,经瓦窑湖、甘塘集、灵官镇,穿越熊罴岭越岭地带,过祁阳后两跨湘江至高溪市,最后到达永州地区,终至七新村DK153+828.13,正线长147.246km。沿线设DK10线路所、衡阳南、三塘南(预留)、谭子山南、祁东南、祁阳南、高溪市、永州等车站。
铁路等级:Ⅰ级。
正线数目:双线。
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200km/h及以上。
限制坡度:6‰。
最小曲线半径: 3500m,限速地段采用相应的曲线半径。
牵引种类:电力。
机车类型:动车组,和谐型系列。
牵引质量:4000t。
到发线有效长度:850m。
闭塞类型:自动闭塞。
全线共新建桥梁66座,共30.962km,其中特大桥20座19425双延长米,大桥46座11470双延长米。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部委令第30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湘桂铁路衡阳至永州段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8]3288号);
5.铁道部《关于改建铁路湘桂线衡阳至柳州段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1555号);
6.铁道部《关于迁改工程工程咨询和第三方检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580号);
7.招标计划的批复(部招标办电话通知2009-243号);
8.本项目有关初步设计文件。
三、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湘桂铁路衡阳至永州段扩能改造工程DK0+000至DK153+828.13桥梁基桩工程的桩身质量和完整性的检测。
招标内容:桥梁基桩等混凝土灌注桩的桩身匀质性和完整性检测,采用声波透射法或瞬态激振时域频域法(低应变法)按混凝土灌注桩总数的100%进行检测;设计要求基桩要埋设声测管的,用声波透射法进行检测,其它的基桩采用瞬态激振时域频域法进行检测。对桩质量有疑问及设计有要求的,采用钻芯取样进行检测。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将全线划分为一个标段。
四、资格审查及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单价承包方式。
五、对合格投标人要求
(一)资质和财务要求
1.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工程要求。
2.具有建设部《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专项检测机构资质或铁道部《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证》;国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在100万元以上,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二)业绩及信誉要求
1. 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桩基检测业绩,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2. 近三年未出现过检测数据结果失真、对质量问题判断失误的现象或被有关部门通报;
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三)人员要求
1.拟委派的人员应能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身体健康,年龄、职称结构合理;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高级职称、五年以上的检测经验和良好的同类工程检测业绩;
3. 具有与所投标段检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各专业主要人员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基桩检测员资格证书。其他人员要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两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并持有质量检验培训证书。初级职称人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30%;
4.投标人中标后上场人员必须与投标书相符,并不得随意减少和更换。
(四)仪器、设备、设施的要求
1. 投标人应配备与检测方法相应的各种较先进的检测仪器、设备,数量和质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检测工作的需要;
2.投标人应配备交通运输工具、通讯及办公设备,数量和质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检测工作的需要。
(五)利益冲突、联合体投标
1. 投标人不得与所在检测标段的施工、监理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
2.投标人须以独立法人身份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公告公布时间
2009年6月4日至6月8日在铁道工程广州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6月9 日前将参加投标的申请电传给招标人。
2.招标文件发售
(1)2009年6月11日至6月15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的发售地点为铁道工程广州交易中心(广州市共和西路7号三楼)。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交易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购买人身份证以及投标申请表(部交表5,一式三份)原件。
3.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4.投标文件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2009年7月1日上午8:30~9:30密封递交至铁道工程广州交易中心(广州市共和西路7号三楼)。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金额为叁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缴至招标人提供的帐号。
5.开标
开标时间:2009年7月1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铁道工程广州交易中心(广州市共和西路7号三楼)。逾期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铁道工程广州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通知。
七、其他
本公告出现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如以上时间有变化,招标人将及时发布变更公告。
八、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招标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
承办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湘桂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 湖南省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紫云南路13号
邮 编: 421001
联系人: 毛明发、袁伟民
电 话: 0734-2548056 手机:15073445555
传 真: 0734-2548096
电子邮件: gtxgzhbjcb@163.com
户 名: 广州铁路资金结算所衡阳结算室
开户银行:衡阳市工行江东支行
账??号:190502400902211299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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