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杭甬客运专线工程甲控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09-06-05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新建铁路杭州至宁波客运专线工程已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铁道部批准建设。按照铁道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杭甬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要求,HYZQ-1、HYZQ-2、HYZQ-3标段施工单位作为招标人共同对项目所需的甲控物资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物资:钢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
一、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关于发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1999〕142号);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 《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7.《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2008]179号)。
8.《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的通知》(铁建设[2007]202号);
9.《铁路有形建设市场交易规则》(铁建设[2008]56号);
10. 杭甬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加强物资管理工作的通知》;
11.《关于杭甬铁路客运专线工程甲控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09】65号);
12.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进行。
三、资金来源:铁路建设资金和自筹资金。
四、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等详见附表。
五、合格投标人
(一)钢材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招标物资制造厂或代理商;合格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投标物资的授权意向委托书。
2、钢材综合性生产厂年生产能力达到200万吨以上,单项产品生产厂,长材年生产能力达到100万吨以上,扁材年生产能力达到100万吨以上,钢丝、钢纹线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以上。并自身拥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2000万(含)以上,2007和2008年综合销售业绩收入达3亿元以上;
3、提供近2年拥有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并提供合同执行情况证明。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4、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5、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二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具备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
(二)水泥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1、生产厂
1.1生产能力要求
普通硅酸盐水泥生产能力达到年产100万吨以上。
2、工艺装备要求
2.1采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予分解窑);
2.2能生产低碱水泥(碱含量≤0.6%)。
3、供货业绩要求
3.1近2年拥有在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中的供货经历,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2相关工程用户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
3.3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4、产品质量要求
4.1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4.2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3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2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4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4.5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5、代理商
5.1资质要求
5.1.1注册资本金1000 万元及以上;
5.1.2近两年综合销售收入平均达到1 亿元以上;
5.1.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1.4合格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投标物资的授权意向委托书。
5.2供货业绩要求
5.2.1近2年拥有在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中水泥的供货经历,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5.2.2相关工程用户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
5.2.3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三)外加剂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1、生产厂
1.1生产能力要求
混凝土外加剂生产能力达到年产3万吨以上。
2、供货业绩要求
2.1近2年拥有在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中的供货经历,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2.2相关工程用户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
2.3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3、产品质量要求
3.1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同时必须经铁道部鉴定或评审,并经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
3.2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代理商
4.1资质要求
4.1.1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
4.1.2近两年综合销售收入平均达到5000万元以上;
4.1.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1.4合格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投标物资的授权意向委托书。
4.2供货业绩要求
4.2.1近三年拥有在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中混凝土外加剂的供货历,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4.2.2相关工程用户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
4.2.3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四)粉煤灰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1、代理商
1.1资质要求
1.1.1注册资本金40万元及以上;
1.2合格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投标物资的授权意向委托书。
1.3供货业绩要求
1.3.1近三年拥有在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中混凝土外加剂的供货经历,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1.4相关工程用户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
1.5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六)钢材、水泥、外加剂、粉煤灰符合以上条件的投标人,生产商和本生产商代理不得在同一个包件里投标,生产企业最多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六、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
①发售时间:2009年6月10日至2009年6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②发售地点:浙江省上虞市百官街道岭光村中铁十七局杭甬客专指挥部
③购买须知:投标人应按公告对应包件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交易证,购买招标文件以现金方式,每包件收取2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网站发布,同时书面或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3.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预备会和施工现场调查。
4、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 40万元(粉煤灰为2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帐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均可),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名 称: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
帐 号:31001519300055659542
开户行:上海市建行闸北支行
5.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投标文件应在2009年6月30日(上午9:00~13:30)递交,逾期将视为弃标。
6.开标时间2009年6月30日13:30时在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14楼,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在开标会之前签到。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1. 招标牵头单位:
中铁十七局集团杭甬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指挥部,受中铁三局HYZQ-1标段工程指挥部、中铁二十四局HYZQ-3标段工程指挥部委托,为杭甬客运专线HYZQ-1、HYZQ-2、HYZQ-3标段钢材、水泥、外加剂、粉煤灰招标牵头单位。
地址:浙江省上虞市百官街道岭光村中铁十七局杭甬客专指挥部
联系人:徐明波 陈杰
电话:15257530085 13735324739
传真:0575-82768018
E-mail:hykzwzdpzx@163.com
其它招标人信息:
(1)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杭甬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赵铁民 15158809788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建设四路89号
(2)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杭甬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吴利民 13615882235
2.建设单位:
杭甬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任部长
电话:13858187755
传真:0571-5673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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