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新建铁路上海至南京城际轨道交通钢材采购招标公告
2009-08-06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经铁道部批准,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就新建铁路上海至南京城际轨道交通站前工程钢材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令第12号);
4.《关于发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1999〕142号);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7.《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99号);
8.《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9.电话通知(编号:2008-432);
10.《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城际铁路站前工程建管甲供物资(钢材、水泥)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08〕123号)
11.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12.有关批复意见和设计文件。
二、招标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采购的钢材共划分3个包件,各包件情况见附件:
三、招标方式
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进行。
2.投标人对所投标包件一包一投。
四、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资金和自筹资金。
五、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09年8月11日~8月17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发售地点: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171号514室或428室)。
(3)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如下),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购买包件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044136186180809101
开户银行:中行江苏省分行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投标申请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分交表5原件一式三份)、单位介绍信和汇款凭证复印件。
2. 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09年9月1日上午8:30~9:30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开标
①时间:2009年9月1日上午9:30。
②地点: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11楼1112室)
4. 上述时间安排若有变化,招标人将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网站发布通知;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5.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和责任自负。
6、投标保证金每包件40000元,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电汇至: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
账 号:31001519300055659542,
开户银行:上海市建行闸北支行。
六、潜在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 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 生产厂需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4. 生产厂自身必须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5. 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6. 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万元)以上,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4亿元人民币以上。
7.必须具有投标产品两年以上国家重点工程供货业绩。
七、评标定标
1.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价包括出厂价和运费。
2.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报上海铁路局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核准后发中标通知书。
八、招标人信息
1. 招标人: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丰成林
电话:025-85836029
传真:025-85836019
电子邮件:fengchenglin2009@126.com
2. 招标协助单位: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
联系人:董 理
电话:010-51876040
传真:010-51876732
电子邮件:dongli@crmsc.com.cn
下载附件:钢材FJ.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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