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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杭甬铁路客运专线第二批甲控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09-08-12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
    新建铁路杭州至宁波客运专线(简称“本项目”)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本项目土建工程HYZQ-1标段的施工总承包人已经确定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HYZQ-2标段施工总承包人已经确定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HYZQ-3标段施工总承包人已经确定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新建铁路杭州至宁波线(简称“杭甬铁路”)是杭州快速连接沿海地区铁路通道的客运专线,经杭州钱江铁路新桥,沿途经过萧山、绍兴、上虞、余姚至宁波庄桥引入宁波站。正线全长149.890Km, 项目总投资:211.99亿元。
     杭甬铁路客专HYZQ-1标段起迄里程为DK4+705.48~DK65+704,本标段全长63.23Km。主要工程有特大桥6座、大中桥8座、隧道2座、车站2座(其中一个为高架站)、预制梁1687孔、架设T梁70孔,正线铺轨工程等;
     杭甬铁路客专HYZQ-2起讫里程DK65+704~DK120+453.27,正线长度53.733千米,主要工程有特大桥3座、大桥4座、中桥2座,框架涵洞9座、总长195.3米,隧道7座总计9463米等。
     杭甬铁路客专HYZQ-3起讫里程DK120+453.27~DK147+500=萧甬线K138+929.4~K144+800,标段全长约27千米,主要工程有特大桥2座、大桥1座,车站1座,客整所及动车存车场1座,预制梁739孔,架设T梁69孔等。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关于发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1999〕142号);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 《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7.《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2008]179号)。
  8、《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的通知》(铁建设[2007]202号);
  9、《铁路有形建设市场交易规则》(铁建设[2008]56号);
  10. 杭甬铁路客运专线公司《关于加强物资管理工作的通知》;
  11.《关于杭甬铁路客运专线第二批甲控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标〔2009〕109号);
  12. 杭甬铁路客运专线公司《关于杭甬铁路客专第二批甲控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的函;
  1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四、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或上海分中心)办理了交易许可证的法人组织。
  1、钢绞线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物资制造厂;
  (2)年生产力达8万吨(含)以上,注册资金3000万元(含)以上;
  (3)近二年有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4)具有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和相关工程用户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
  (5)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6)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8)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二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代理商投标。
  2、锚具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物资制造厂;
  (2)锚具年生产能力200万孔以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以上;
  (3)近二年有国家、省或铁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无不良信誉;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5)投标产品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二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必须通过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CRCC)认证(近一年在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无不良记录);
  (6)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代理商投标。
  3、预埋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物资制造厂;
  (2)预埋件年生产能力足以满足招标需求,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三级防腐处理,其它防腐和制造工艺能达到客专设计要求;
  (3)近二年有国家、省或铁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无不良信誉;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5)投标产品拥有省、部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二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必须通过铁道部权威机构(如: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相关检测报告、测试;
  (6)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代理商投标。
  六  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
  ⑴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贰千元整(2000.00元)。
  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应按公告附表各包件物资购买招标文件,实行一包一投。同时须携带身份证、委托授权书、交易证、投标申请表等。购买招标文件以现金方式。
  ⑶发售时间:2009年8月17日~2009年8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⑷ 发售地点:中铁三局集团杭甬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指挥部;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建设四路89号。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投标人务必于2009年9月10日上午8:15~9:30时在上海天目东路228号14楼,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按弃标处理。
  3.开标时间、地点
  招标人于9月10日9:30时在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14楼,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和介绍信在开标会之前签到。
  4、投标组织
  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预备会和施工现场调查,所有费用投标人自理。
    七、投标保证金:每包件壹拾万元人民币(1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指定的银行,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汇款。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确认到账,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保证金已付证明,否则视为弃标。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期限无息返还投标人。
    收款单位: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
    开 户 行:上海市建行闸北支行;
    账    号:31001519300055659542;
  八、本公告时间为北京时间,如以上时间有变化,招标人将及时发布变更公告。
  九、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1. 招标单位:
     中铁三局集团杭甬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指挥部:受中铁十七局集团HYZQ-2标段工程指挥部、中铁二十四局集团HYZQ-3标段工程指挥部委托,为杭甬客运专线HYZQ-1、HYZQ-2、HYZQ-3标段钢绞线、锚具、预埋件等联合招标牵头单位。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建设四路89号
  联系人:赵铁民;      
  电  话:15158809788; 
  传  真:0571-82831117;
  E-mail:ztsjhyjwb@163.com
  其它招标人信息详见招标人信息表
  2.建设单位:
  杭甬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任部长  
  电话;0571-5673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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