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乌准线运营设备(压缩机、试风及制动设备)采购招
2009-08-12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WTZ2009-123
一、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乌准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乌鲁木齐市迎宾路831号
联 系 人:夏传林、祝文泉
电 话:0991-7941217 0991-7941817
传 真:0991-7941817
邮 编:830016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铁道部等七部委第12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4、《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8]179号);
5、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3号);
6、关于印发《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市场交易管理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4号);
7、《关于印发并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暂行)〉的通知》(乌铁建[2006]355号);
8、其他有关本工程的文件及资料。
三、本次物资招标范围和内容
1、招标范围:乌准线运营设备车辆设备
2、本次招标的数量及技术标准(请下载)
四、供货日期、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根据合同约定交货。
交货地点:新建铁路乌准线五彩湾至准东北施工现场
五、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及铁路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合格产品。
六、投标人资格及证明材料的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物资标包中同时投标。
3、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均为原件)。
4、本次招标只招生产厂家。
5、生产的同种产品必须在国家铁路主要干线使用过三年及以上。
6、投标人应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产品生产许可证,近2年国家省部级及以上产品检验报告。
七、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和资格后审的方式,有意参加者可在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投标报名表。
八、联合体: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公告:2009年8月12日~8月16日。
2、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2009年8月17日~8月21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在乌鲁木齐铁路局乌准铁路建设指挥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831号铁路文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
标包1(空压机)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售价1500元;
标包2(遥控试风设备及列车制动设备) 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售价2000元;
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的同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款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到以下地址,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收据或汇款单据复印件。
收款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乌准铁路建设指挥部
开 户 名:乌鲁木齐铁路局乌准铁路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工行乌鲁木齐铁道支行
帐 号:14000068123
3、质疑时间截至2009年8月22日18:0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2009年8月23日18:00前以答疑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人必需传真回函确认收到答疑书。
4、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2009年9月16日9:00~9:30(北京时间以下同)地点:乌鲁木齐铁路局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二路177号)
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时,携带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均为原件,以备查验)。逾期递交标书按弃标处理。
5、开标时间:2009年9月16日9:30
地址:乌鲁木齐铁路局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乌市新市区北二路177号)。请投标人于开标前(提前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标联系人沟通,并办理缴纳场地及设施使用费相关事宜。开标前请各投标人将场地费发票原件及交款通知书第二联交至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查验、备案,否则拒绝入场交易。
6、签订合同:2009年9月30日前签订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合同、乌铁局铁路建设工程廉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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