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杭州东站扩建工程Ⅰ标Ⅱ标甲控物资招标资格预审公
2009-08-25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HZSNJK-2009-01
一、招标条件
杭州东站扩建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杭州东站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8]1157号)和铁道部鉴定中心《关于杭州东站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130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铁路建设专项资金、地方自筹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铁道部60%,浙江省及杭州市40%。和上海铁路局三方为出资人,本项目及相关工程已于2008年12月开工建设,现对工程用钢材、水泥等甲控物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
杭州东站扩建工程位于杭州市的江干、下城、拱墅和余杭行政区范围,是浙江省乃至整个长三角地区重要客运枢纽。工程范围主要包括杭州东站站场扩建工程,乔司编组站扩建工程和北环线增建二线工程,并包括由此引起的既有线改线工程和过渡过程。总投资约30亿元人民币,计划工期30个月。
2.招标内容及招标数量
(1)招标内容:杭州东站扩建工程及相关工程所需钢材、钢绞线、锚具、水泥、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粉煤灰。
(2)招标数量
钢材总计69961 吨;钢绞线总计约 3404吨;锚具总计239458孔束;水泥总计645033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聚羧酸系减水剂、速凝剂、)总计约 3560吨;粉煤灰总计约 40100吨。交货地点为本项目各标段内工程施工工地或指定料库。
三、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5.《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的通知》(铁建设〔2007〕202号);
6.《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7〕219号);
7.《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7〕495号)
8.《铁路建设有形市场交易规则》(铁建设〔2008〕56号);
9.《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10.铁道部、浙江省《关于杭州东站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1308号。
11.《关于杭州东站扩建工程Ⅰ、Ⅱ标段第一批甲控物资(钢材、水泥等)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09]117号)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认证。
6)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7)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8)近3年为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所投标物资(产品)的业绩。
9)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代理商需由提供物资的生产商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的制造地、制造车间(生产线)、制造过程、制造工艺、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文件一致。
12)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
2.具体条件
1)钢材合格投标人条件:
(1)生产厂需具备钢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2)生产厂自身必须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3)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以上,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亿元人民币以上。须具有钢材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预应力钢绞线:制造工厂年产能力8万吨以上,钢绞线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含钢材)年均达到2亿元人民币以上。
3)锚具:获得“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年产量300万孔以上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水泥
(1)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具有水泥生产和供应经验的供应商;
(2)水泥生产商必须拥有单窑年产8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年产能力100万吨以上;
(3)供应的水泥必须满足铁路客运专线对碱含量的要求。
5)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
(1)聚羧酸系减水剂生产商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
(2)聚羧酸系减水剂生产厂家须在铁道部科技司发布的《关于公布经检验合格的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通知》的名单范围内,且必须满足《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检测细测》(科技基[2006]104号文)的相关要求;
(3)速凝剂生产商须满足JC477-2005《喷射用混凝土速凝剂》要求,具有省、部级权威检测机构颁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生产商注册资本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万元)。
(4)投标人近三年曾销售给两个及以上用户,并已在铁路大、中型项目成功运行的产品。
(5)本次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粉煤灰
(1)注册资金须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以上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所供应的粉煤灰必须满足国家Ⅰ级粉煤灰标准要求,具有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检测报告,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的要求。代理商投标物资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
五、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填写本公告所附表格分交表5,于2009年 9月3日12:00前,加盖申请人公章传真到杭州铁路枢纽有限公司,传真号:0571-56735900 ;并于2009年9月3日至9月 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购买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人民币),预审文件售后不退。发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路226号林业大厦7楼727室。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 9 月 15 日上午8:15-8:45,递交地点: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地址: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11楼1112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相关网站同时发布。
九、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1.建指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陶明鉴 郑金福
联系电话:0571-56735929(办)
传真电话:0571-56735927
电子邮箱:hzsn999@126.com
地址:杭州市凯旋路226号7楼
2.招标人:中铁四局杭州东站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Ⅰ标段)
联系人: 谢宗涛
电 话:15857130388
传真电话:0571-85040961 86457993
电子信箱:xzhongtao@126.com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水墩村村委中铁四局杭州东站扩建工程经理部
3.委托人:中铁二十四局杭州铁路枢纽工程Ⅱ标项目部(Ⅱ标段)
联系人:张雪莉
电 话:0571-86226278
传 真:0571-86226278
地 址:杭州市临平宝幢路华临山庄中铁24局项目部509室 3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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