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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新建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工程第二批甲控物资供应商

2009-09-18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
    (资审编号:ZNWZ2009-02)  
  为保证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工程建设项目甲控物资的供应和质量需求,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公司筹备组将组织对全线(山西瓦塘至山东日照港)工程所需甲控物资进行第二批供应商资格审查,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建设项目由铁道部和山西省、河南省、山东省出资建设。建设规模:自山西瓦塘经临县、柳林、蒲县、洪洞、长治、河南汤阴、濮阳、侯庙、山东泰安、莱芜至日照港,正线全长1259km。主要技术标准:国铁Ⅰ级、双线。该建设项目建议书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1904号)批复,工程计划2009年开工建设,工期四年半。瓦塘至日照港全线(山西、河南、山东境内)的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供应管理由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公司筹备组负责。
  二、资格审查范围
  第二批甲控物资供应商资格审查所涉及的物资种类包括:钢材、钢绞线、水泥、锚具、混凝土外加剂、粉煤灰六类物资。详见如下:
  包件号        物资名称              适用范围
  02-1          钢材                   瓦塘至日照港
  02-2          钢绞线                 瓦塘至日照港
  02-3          水泥                   瓦塘至日照港
  02-4          锚具                   瓦塘至日照港
  02-5          外加剂                 瓦塘至日照港
  02-6          粉煤灰                 瓦塘至日照港
  三、资格审查安排
  ⒈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分别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⒉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须填写本公告附件《资格审查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传真到0351-2645717或当面送达本公司物资设备部。
  已入选《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甲控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不需参加本次资格审查。
  ⒊资格审查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人民币,资审文件售后不退。
  ⒋购买方式:申请人须将购买资格审查文件款汇入我公司。
  开户名称: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公司筹备组
  开户银行:工行建设路支行
  账    号:0502123009022127991-18002
  在汇款单上注明“中南通道资格审查”字样。
  我公司在收到《资格审查申请表》和购买资审文件款项后,将通过电子邮箱给申请人发送资格审查文件,如需文本资料请在《资格审查申请表》中注明。
  ⒌本次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申请人需提供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并用U盘提供一份电子版本(使用word格式,单独密封),于2009年10月30日12:00点前,密封后邮寄或当面送达本公司物资设备部,不符合规定的文件资料恕不接受。
  ⒍资格审查结果公布: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布。
  ⒎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公司筹备组对甲控物资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此次审查之后继续随时接受申请,并根据需要将不定期组织评审。
  ⒏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入选《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甲控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录》的申请人,才有资格参与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建设项目全线(山西瓦塘至山东日照港)相关物资招标投标活动。
  四、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一)钢材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综合性生产厂,钢材年生产能力达到200万吨以上;单项产品生产厂,长材年生产能力达到l00万吨以上,扁材年生产能力达到l00万吨以上。
  3.所投标物资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近两年省、部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认证证书。
  5.代理商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近两年综合销售收入平均达到2亿元以上;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所代理的生产厂必须在铁道部合格生产商名录内,在取得厂家对本项目投标物资的授权意向委托书前提下,允许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
  6.申请人具有近三年在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二)钢绞线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
  2.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及以上,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
  3.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近两年省、部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认证证书。
  4.申请人具有近三年在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中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5.不接收代理公司和联合体投标。
  (三)水泥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普通硅酸盐水泥生产能力达到年产60万吨以上;采用干法旋窑生产线;能生产低碱水泥(碱含量≤0.6%);本次审查不接受同时拥有旋窑、立窑生产线的生产厂的资格申请。
  3.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近两年省、部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认证证书。
  4.代理商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近两年综合销售收入平均达到l亿元以上;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取得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投标物资的授权意向委托书。
  5.申请人具有近三年在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中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四)锚具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锚具年生产能力200万孔以上。
  3.产品质量通过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CRCC)认证;具有铁道部质检中心出具的近两年质量检验报告;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代理商注册资本金300万元及以上;近二年综合销售收入平均达到3000万元以上;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取得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投标物资的授权意向委托书。
  5.申请人具有近三年在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五)混凝土外加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混凝土外加剂生产厂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上,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3.产品质量在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同时,须经铁道部鉴定或评审,并经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在铁道部科技司发布的《关于公布经检验合格的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通知》的名单范围内;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近两年铁道部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代理商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近两年综合销售收入平均达到5000万元以上;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取得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投标物资的授权意向委托书。
  5.申请人具有近三年在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六)粉煤灰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粉煤灰年生产能力20万吨以上,能生产Ⅰ、Ⅱ级粉煤灰。
  3.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近两年省、部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代理商注册资本金50万元及以上;近两年综合销售收入平均达到500万元以上;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的物资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取得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投标物资的授权意向委托书。
  5.申请人具有近三年在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五、资格审查单位信息
  单    位: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公司筹备组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路1号国际能源中心7层
  邮    编:030024
  联 系 人:郝彩云 
  联系电话: 0351-2645719  2645717       
  传    真:0351-2645717
  电子邮箱:sxznwz@163.com
  
  下载附件:公告FJ.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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