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合肥站改造工程空调设备招标公告”
2009-09-18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一、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名 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合肥站项目经理部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站
邮 编:230011
联 系 人:田建军
联系电话:0551-2136659
传 真:0551-2136659
电子邮箱:tjj19700801@sohu.com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2008〕179号);
3. 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7〕219号);
4.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5.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 铁道部《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7〕495号);
7.路局《关于合肥站改造工程空调系统设备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09〕132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9.有关批复意见和设计文件。
三、包件划分见附件
四、交货地点
合肥站或需方指定地点
五、交货日期
合同签定后20天。
六、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入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
七、潜在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
1.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伍佰万元以上(一体化直燃机投标人注册资本必须达到人民币壹仟万元以上),且必须提供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厂家具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高效的组织管理机构。
3.投标产品必须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4.通过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 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CCC认证真实清晰复印件。
6.投标单位应有大型公用建筑或铁路建设类本专业供货业绩,具有良好用户评价;
7.具有相应的财务、技术、维修保养和运输能力;
8.投标人应为生产厂家,如是代理商,必须有代理单位授权委托书。
八、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09年9月23日~2009年9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合肥站项目经理部,招标文件售出恕不退换。
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一定说明购买要投标的包件号。
5.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玖千元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帐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均可),请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所投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名 称: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
帐 号:31001519300055659542
开户行:上海市建行闸北支行
6.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投标人一般情况表原件(见附表,一式二份)、单位介绍信原件、个人身份证。
7.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投标人务必于2009 年10月22日上午8:15~9:00之前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8.开标时间、地点:
招标人于2009年10月22日上午9:00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铁联大厦11楼1112室)召开开标会。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证件参加。
九、本公告中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并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上述时间安排若有变化,招标人将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网站发布通知;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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