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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广西沿海铁路南宁至钦州北段扩能改造工程NQ-2标段

2009-09-21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NJ2009-099
  广西沿海铁路南宁至钦州北段扩能改造工程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于2009年8月1日开工,中交一公局承建NQ-2标段,承担南钦正线长35.097km,既有南线改线1.852km的施工生产任务,工程总造价23.4亿。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国家七部委的27号令以及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规定,在广西沿海铁路南宁至钦州北段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的监督下,由中交一公局南钦铁路NQ-2标段工程指挥部作为招标人,对本标段所需的材料(甲控物资)组织公开招标采购。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广西沿海铁路南宁至钦州段扩能改造工程项目,路线始于南宁东出站端至钦州北站,DK0+000~DK99+000,全长98.813正线公里。全线设五象、大塘、小董西及钦州北站共4个,其中五象、小董西站、钦州北为越行站,大塘为中间站,均为新建车站。铁路等级为Ⅰ级,正线数目双线,速度目标值250km/h。全线以铺设有砟轨道为主,长度大于6km的隧道铺设CRTSI型双块式无砟轨道。
    本标段为上述拟建项目第NQ-2标段,桩号为DK63+966~钦州北(含)DK99+000,南钦正线长35.097km,既有南线改线1.852km,站前工程及部分站后工程(含DK55+000~DK99+000段箱梁预制架)、南宁东(不含)DK0+000~钦州北(含)DK99+000铺架工程(含T梁预制梁)。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令第12号);
  4.《关于发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1999〕142号),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7.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8.《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的通知》(铁建设[2007]202号);
  9.《铁路有形建设市场交易规则》(铁建设[2008]56号);
  10.广西沿海铁路建设指挥部《关于同意广西沿海铁路南宁至钦州北段工程NQ-2标段钢材、水泥、粉煤灰、混凝土外加剂招标计划的函》;
  11.广西沿海铁路建设指挥部审核通过的合格物资供应商(未在南宁铁路局沿海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合格供应商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可在资格预审报名结束前将供应商资质审查文件交到南宁铁路局沿海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进行审核),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核后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2.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
四、招标方式
  根据发改委等部委第27号令的规定,招标采取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铁路工程南宁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五、合格的投标人
  1. 钢材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具有招标项目生产经验和供货业绩;生产厂家必须以自身的产品参加投标,也可委托代理商所代理自身的产品参加投标,年生产能力达到60万吨及以上;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对于技术规格书中有较高要求的产品,应提供详细的生产和检测设备证明资料以及生产工艺流程和设备技术参数、检测标准;
  (4) 投标物资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 投标物资生产厂家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6)生产厂家近三年内至少有两项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8)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由唯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9)不受理联合体投标。
  2. 水泥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厂家委托的代理商;
  (2)投标物资制造厂具备干法旋窑生产工艺,且须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如厂家委托供应商代理,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并具有合法手续;
  (3)投标物资制造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
  (4)投标物资制造厂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物资制造厂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产品质量检查报告;
  (6)投标物资制造厂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7)近三年内至少有两项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9)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由唯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0)不受理联合体投标。
  3. 粉煤灰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厂家委托的代理商;
  (2)投标物资制造厂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产品质量检查报告;
  (3)粉煤灰年产量在10万吨以上,生产厂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GB175-2007标准要求、注册4)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4)近三年内至少有两项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6)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由唯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7)不受理联合体投标。
  4. 混凝土外加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2)经铁道部科技司认证的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生产企业;
  (3)投标物资制造厂具有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及以上,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且须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
  (4)投标物资制造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
  (5)投标物资制造厂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物资制造厂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产品质量检查报告;
  (7)投标物资制造厂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8) 近三年内至少有两项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10) 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由唯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1)不受理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 招标公告、报名时间
  (1)时间:2009年9月21日~2009年9月25日。
  (2)地点:申请人持投标报名申请表(见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到中交一公局南钦铁路NQ-2标工程指挥部物资设备部报名。
  2.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
  (1)时间:2009年9月26日~2009年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以下同)。
  (2)地点:申请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银行汇款单据(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到中交一公局南钦铁路NQ-2标工程指挥部购买《中交一公局南钦铁路NQ-2标工程指挥部(首批)甲控物资采购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3)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伍佰元整)人民币,其费用汇入下述银行帐户(也可现金购买)。不论合格与否,此项费用概不退还。
  收款单位:中交一公局南钦铁路工程指挥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西钦州市永福西支行
  帐    号:4500 1659 8520 5966 6999
  3.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时间:2009年10月10日上午8:00~9:00。
  (2)地点:南宁市衡阳西路27号,南宁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3)在递交审查申请书时,申请人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代理商需携带代理厂家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以备查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审查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4. 资格预审时间
  2009年10月10日上午9:00时。招标人将于2009年10月12日前通过传真方式发出《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并告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审查结果。请收到《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传真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在当日通过传真回函确认,否则视同为放弃投标。
  5. 发售招标文件
  (1)发售对象: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合格供应商。
  (2)发售时间:2009年10月12日~2009年10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3)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稔子坪南钦铁路NQ-2标工程指挥部。
  (4)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件人民币叁千元整(3000.00元)。
         收款单位:中交一公局南钦铁路工程指挥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西钦州市永福西支行
         帐    号:4500 1659 8520 5966 6999
  (5)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投标申请表(部交表5原件,一式三份),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6. 答疑
  投标人需在2009年10月20日8:00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信函)向招标人提交澄清或答疑的问题,招标人将在2009年10月22日18:00之前以“答疑书”形式书面答复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7.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投标人务必于2009年11月3日上午8:00~9:00时在南宁市衡阳西路27号,南宁铁道工程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按弃标处理。
  8. 开标时间、地点
  招标人于2009年11月3日上午9:00在南宁市衡阳西路27号,南宁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在开标会之前签到。
  9. 投标保证金
  钢材、水泥、粉煤灰和混凝土外加剂每包人民币各壹拾万元(¥1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人只能选用上述形式中的一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
七、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中交一公局南钦铁路工程指挥部
  地    址:广西省钦州市稔子坪南钦线铁路工程指挥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西钦州市永福西支行
  帐    号:4500 1659 8520 5966 6999
  邮政编码:535038
  联 系 人:权运南  张翼
  联系电话:15278707770  18907876017
  传    真:0777-2692818
  邮    箱:zjnqws@163.com
  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地址:南宁市衡阳西路27号(南宁市36中正对面,南宁铁路局机关3号院5号楼)。
八、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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