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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兰新线红乌电化改造工程DS2标段甲控物资(钢材)采

2009-09-25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WTZ2009-158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人
  1.项目名称
  兰新线红柳河至乌西段电化改造工程DS2标段甲控物资(钢材)采购招标
  2.招标人
  招 标 人: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新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指挥部
  地    址:乌鲁木齐西站站前街162号对面乌铁运校实习基地三楼物资设备部
  法人委托人:冯学彬
  联 系 人:吴利柱          手 机:13609996998
  电    话:0991-7982206    传 真:0991-7982206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第11号令)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7.《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建设管理办法》(乌铁建[2006]479号)
  8.《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项目物资设备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乌铁建[2009]90号)
  9.《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3号)
  10.《关于印发<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市场交易管理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4号)
  11.兰新线红乌电气化铁路建设指挥部2009年3月份甲控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
  12.《兰新线红柳河至乌西段电气化改造工程DS2标段施工总承包合同》
  13.《关于印发并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暂行)>的通知》(乌铁建[2006]355号)
  三、工程概况
  兰新线红柳河至乌西段电气化改造工程DS2标段即七泉湖(不含)至乌西段(含北疆支线)(K1677+015—K1903+883),线路自东向西途径煤窑沟、吐鲁番、天山、达坂城、柴窝铺、乌拉泊、乌鲁木齐、乌西等地区,全长203.567km正线公里。
  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范围(请下载)
  五、工期要求
  2009年11月10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具体的供货日期以甲方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六、交货日期、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2010年12月31日前根据施工进度按合同约定交货。
  交货地点:兰新线乌鲁木齐西站至七泉湖段施工现场
  七、质量要求
  投标的钢材符合国家现行的产品质量验收标准。
  八、招标方式及对投标人的要求
  1.招标方式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2.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钢材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2 生产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和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近2年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4 代理商可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但必须具有生产厂授权的代理授权书及授权单位的资质材料,且注册资金必须达到500万元(含)以上。
  2.5 投标人在2007年度和2008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
  2.6 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参加铁路大、中型建设的供货业绩,或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亿元人民币以上。
  2.7 投标人所代理的钢材生产厂必须具备长材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2.8 投标人所代理的钢材生产厂自身必须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2.9投标理人所代理的钢材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10 其它注意事项
  2.10.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投报同一包件。
  2.10.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3 投标人运输配套设施完善,具有一定的规模。
  凡具备以上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进行投标。
  九、招标工作安排:
  1.公告时间
  2009年9月25日~29日
  2.报名时间
  2009年9月25日~29日上午:9:3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以下同)致电并传真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新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指挥部报名。报名申请表可以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下载。
  传真要载明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企业法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并加盖公章。
  3.缴纳场地费
  请投标人按照场地及设施使用费交纳程序及时缴纳场地及设施使用费,开标前(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将场地费发票原件及交款通知书第二联交至铁道工程交易中心查验、备案,否则拒绝入场交易,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4、购买招标文件
  2009年10月9日~15日上午:9:3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以下同)。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申请表(乌交表4原件一式三份)交款证明到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新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指挥部(乌鲁木齐西站站前街162号对面乌铁运校实习基地三楼物资设备部)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招标文件及资审文件售价:肆仟元整/套(¥4000.00元)。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
送。
  投标文件一经售出,不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
  5.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所投包件需以电汇方式提交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标书时提供银行出据的电汇票据复印件。
  在规定时间里报名投标申请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和投标保证金电汇入指定帐号:(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
    户  名: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新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指挥部
  开户行:建行乌鲁木齐站前街分理处
  帐  号: 6500 1615 5000 5250 1060
  6.质疑与答疑
  质疑截止时间2009年10月15日18:0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并发送电子版。电子版发送到物资设备部(物资设备部邮箱号为hwds2jzwzb@126.com;),同时,质疑书必须注明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邮箱号码,便于答疑确认。2009年10月16日12:00前以答疑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使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统一给予答复。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收到答疑书后务必于10月16日18:00前将加盖公章的回执以传真的形式发给招标人并进行确认,否则,后果自负。
  7.递交投标文件
  7.1 投标人于2009年10月30日15:30前递交投标书。递交地点: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并清楚地标明:兰新线红乌电气化改造工程采购投标文件,招标编号、包件号,并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注明“在2009年10月30日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前不得开封”。
  7.2 2009年10月30日15:30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 届时请投标人携带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以上均为原件)以备查验。
    7.4  2009年10月30日15:30,召开甲控物资(钢材)招标开标会。
  地址: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河南西路1号铁路局七街)。
  8.评标结果公告
  评标结果将于 2009年11月6日以后在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下载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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