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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南疆铁路库尔勒至野云沟、野云沟至轮台段增建第二

2009-10-10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

一、基本情况
物资名称:南疆铁路库尔勒至野云沟、野云沟至轮台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建管甲供物资异型钢轨
招标人:乌鲁木齐铁路局库尔勒阿克苏二线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新疆库尔勒铁路东站平安路铁路办事处6楼
联系人:董平、高雄
电  话:0996-8642070、0996-8642200
传  真:0996-8642070
邮  编:841001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3.《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4.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5.铁道部《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6.铁道部《关于同意改建铁路南疆线库尔勒至野云沟段增建第二线工程甲供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09]43号)
7.铁道部《关于同意新建铁路南疆线野云沟至轮台段增建第二线工程甲供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09]103号)
8.《关于改建铁路南疆线库尔勒至野云沟段增建第二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1105号)
9.《关于开工建设南疆线库尔勒至野云沟段增建第二线孔雀河特大桥库库高速公路立交特大桥工程的批复》(铁计函〔2008〕1459号)
10.《关于改建南疆铁路野云沟至轮台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1469号)
11.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项目物资设备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乌铁建〔2009〕90号)
12.《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3号)
13.《关于印发〈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市场交易管理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4号)
14.《关于印发并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暂行)〉的通知》(乌铁建[2006]355号)
15.《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建设管理办法》(乌铁建[2006]479号)
16.其他有关本工程的文件及资料
三、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专项资金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筹等资金
四、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的物资将用于南疆铁路库尔勒至野云沟、野云沟至轮台段增建第二线工程。
2.本次招标物资的标包及数量(请下载)
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物资的生产、运输、保险和售后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4.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转包、分包。
五、实施地点和工期
1.实施地点:南疆铁路库尔勒至野云沟、野云沟至轮台段增建第二线工程。
2.供货日期:按合同约定供应。
六、质量要求
设备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合格产品。
七、投标人选择标包的方式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八、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九、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
2.投标人有国有铁路的供货业绩及安全运行用户证明;
3.投标物资须具有铁道部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厂家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工期较长且存在分段开通,投标人需具有风险意识,由于交货期需要而引起的其它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十、招标安排
1.2009年10月10日~10月14日发布招标公告。
2.投标报名:投标人将投标报名表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传真至0996-8642070。
3.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费用
2009年10月15日~10月21日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以下同),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汇款凭证、投标报名表到库尔勒火车东站平安路铁路办事处六楼614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
3.1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费用
售价CNY2000元(贰仟元整);
如投标人需邮购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须另付邮购费用CNY100元(壹佰元整)。
上述费用在发售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帐,且不论中标与否,概不退还。
3.2汇款方式
投标人将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到以下地址:
收款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库尔勒阿克苏二线铁路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新疆库尔勒市工商银行库尔勒火车东站支行
帐号:14030122040
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报名申请表》中投标人的名称相符,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
4.质疑:截至时间2009年10月22日18:00,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2009年10月23日18:00前,招标人将以补疑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进行澄清。投标人应在收到澄清文件当日回函确认。
5.递交资格后审文件及投标文件
5.1递交时间
2009年11月9日15:00~15:30递交资格后审文件及投标文件。
5.2递交地点
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铁路局七街)。
5.3携带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时,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铁道部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经过公证部门公证过的复印件,逾期递交标书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经过公证部门公证过的复印件)的,按废标处理。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6.开标时间
2009年11月9日15:30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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