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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新建沪宁城际铁路建管物资(钢梁)采购招标公告”

2009-10-14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

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新建沪宁城际铁路工程所需建管物资(钢梁)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关于发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1999〕142号);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7.《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99号);
8.《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9.铁道部招标办电话通知(编号:2008-241);
10.《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城际铁路站前工程建管甲供物资(钢梁等)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08〕99号)
11.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招标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共划分1个包件,情况如下:
三、招标方式
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进行。
2.投标人对所投标包件一包一投。
四、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资金和自筹资金。
五、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09年10月21日~10月27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发售地点: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171号514室或428室)。
(3)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如下),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购买包件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44136186180809101
开户银行:中行江苏省分行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投标申请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分交表5原件一式三份)、单位介绍信和汇款凭证复印件。
2.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09年11月12日8:30~9:00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
①时间:2009年11月12日9:00。
②地点: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11楼1112室)
4.上述时间安排若有变化,招标人将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网站发布通知;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5.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和责任自负。
6、投标保证金每个包件人民币2万元整(¥20000元)。保证金方式:转账(电汇或贷记),开标前请汇入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账户并到账(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单据上须注明招标项目的名称和所投包件。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开户名: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
账号:3100151930005565954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闸北支行。
六、潜在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并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制造商;
2、投标人具有铁路客运专线钢梁生产经验和供货业绩,5年内至少生产过1座以上钢箱拱桥或铁路钢梁;
3、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完整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5、不接受代理公司及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丰成林
电话:025-85836029
传真:025-85836019
电子邮件:fengchenglin200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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